Re: [新聞] 前前屋主吊死 轉賣不算凶宅

作者: cycepin (0)   2015-03-22 15:49:08
※ 引述《moocow (void )》之銘言:
: http://goo.gl/goy3nx
: 罕見判決 第二手賣方不知情免賠
: 2015年03月21日
: 【黃哲民╱台北報導】北市郭姓女子3年前將住9年的一間房子,賣給李姓女子當結婚新房
: ,被發現該屋15年前有人上吊身亡,李女責怪郭女賣凶宅卻隱瞞而提告求償,一審判決郭
: 女應賠200多萬元,高等法院查出郭女也是受騙者,且持有產權期間未發生非自然死亡事
: 件,就不再是凶宅,改判郭女免賠,仍可上訴。
: 看新聞不加蘋果粉絲團對嗎?!
: 李女提告指出,2012年2月以1460萬元向郭女買下北市一間2樓房子,裝潢時才得知原屋主
: 林姓女子於2000年5月在屋內上吊身亡,她嚇得以1020萬元賤價脫手,但郭女賣屋在現況
: 說明書「是否曾經發生兇殺或自殺或其他非自然身故情事」欄位勾選「否」,要求郭女賠
: 償屋價損失。
: 家人住9年均健康
: 郭女喊冤不知凶宅,家人住9年健康平順,一審不採信,判郭女應賠214萬多元,雙方都上
: 訴。林女丈夫被高院傳訊證稱妻子死後3年,用市價賣屋給郭女,沒說實情,房仲證稱曾
: 到「台灣凶宅網」查詢,與請教鄰居,不知該屋是凶宅。
: 凶宅與否因人而異
: 高院指內政部2003年一份解釋函,定義何種事故會構成「凶宅」,重點是須發生在「賣方
: 產權持有期間」,郭女非故意隱瞞,更因居住期間無任何構成凶宅的事故,該屋就不再是
: 凶宅。
: 高院認為凶宅只是個人心裡的嫌惡,可隨時間被淡忘,或藉宗教儀式消除不安,何況仲介
: 被李女要求買回該屋,2個多月後轉手淨賺245萬元,顯見是否在意凶宅因人而異。
: 律師林俊峰表示交易實務多半認定「一日凶宅、終身凶宅」,本案見解很特別。郭女委任
: 律師鄭文龍指不知情賣方免除背負告知義務的見解,已成主流,但凶宅經不知情後手平安
: 使用一段時間,可否因此「漂白」,可能須最高法院見解。昨無法聯繫李女,不知其回應
: 。
: 凶宅賠償案例
: 2013/3
: 新竹市范男花430萬元買新屋,事後鄰居透露前屋主女兒在屋內燒炭自殺,范男怒告前屋
: 主求償,法官判前屋主須賠償573萬元
: 2012/7
: 高市李男與妻子明知凶宅,仍以230萬元低價購入,再隱瞞該屋為凶宅,委託仲介賣給蔡
: 女而挨告,法官判2人須連帶賠償168萬元
: 2011/11
: 高市林女以400萬元買下1戶電梯華廈,入住才知是凶宅,提告要求減價120萬元,范男指
: 不知是凶宅,法官仍判范賠償90萬元
: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我是原告李女本人
事發至今三年多 很不願再是被傷害
這個物件是我父母替我看的新房
發生這種是事 是問怎麼可能住下
父母只是做勞苦生意 沒有什麼人脈 背景
怕錢凍死在著凶宅下 當下就處理掉這間房
爸媽犯最大的錯是和仲介站同線
那天聽到爸親口說:你要原諒爸媽只能這樣處理,那麼大筆錢在那他們心頭放不下,已經
很久無法入睡,也怕媽媽氣到倒下。
先不管前屋主知不知情 (很多內幕也不想提)
但著物件是凶宅是既定事實
我不懂法院這種判法是活該我們消費者之意?
今天對各位來說可能只是一則新聞
我們不夠分量 無法引發大眾共鳴
對方有能力夠請到上流律師辯護
但是對我們來說正義何在?
謝謝你們願意看完的鄉民
純抒發 同是資深鄉民 希望勿戰
先去照顧孩子了
作者: OT2 (無界)   2015-03-22 16:02:00
拍拍
作者: kawaipiano (白爛系統誤我原ID)   2015-03-22 16:32:00
告仲介啊 仲介收幾十萬服務費 你跟前屋主自己去鬥?
作者: castalchen (castal)   2015-03-22 16:58:00
這種問題在每個法官認知標準不一如果從此這棟可以擺脫凶宅也罷
作者: SKILOVEYOU (我們愛你們)   2015-03-22 16:59:00
損失很大,賠售賣掉。若買到正常的房子應該增值的也沒賺到
作者: castalchen (castal)   2015-03-22 16:59:00
就怕以後別的法官標準又不一樣
作者: candysagaboy (糖果男孩)   2015-03-22 18:39:00
仲介表示:出國旅遊了 有事請留言法院認定不是兇宅 問題明明就是。。。慘就慘在這裡吧?
作者: snostaw130 (snostaw130)   2015-03-22 19:11:00
可以建議您持續上訴嗎?郭女跟房仲一句不知道就沒事實在說不過去
作者: LearnRPG (真是有趣的地方)   2015-03-22 20:05:00
前文說你"1020萬元" 然後仲介轉賣又賺了245萬元...下一手是不介意還是不知情? 你應該不知道買家是誰但是你應該可以到凶宅網列出此屋的資訊吧 ??還是你賣出的時候已經有勾選凶宅 ?? 不太相信有人會幾乎市價買入凶宅 ...況且別人(前個屋主)不介意身體好 不代表別人就可以接受
作者: candysagaboy (糖果男孩)   2015-03-22 21:14:00
到底是誰賺到245萬? 是房仲還是您?
作者: GuitarOcean (有為而無所求)   2015-03-23 09:57:00
如果中文字表達無誤的話,是寫仲介被李女要求買回該屋,過2個月又轉手賺2百多萬,看起來是仲介賺的阿!
作者: landagent (帥過頭)   2015-03-23 13:02:00
這個法官的自由心證真的無言
作者: candysagaboy (糖果男孩)   2015-03-23 17:55:00
帥大認證的無言法官
作者: q135q135 (打工仔)   2015-03-23 18:35:00
黑心投資客的認證有什麼代表意義嗎??搞不好他對於判他有罪的法官也會有相同的認證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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