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版友好
我目前已準備簽約買第一間房子
這間房子是給父母住的小兩房
(因父母沒有房子 目前仍在租屋)
買的是台南永康的預售屋 預計兩年後交屋
本身是公立高中教師 經詢問可貸款約八成
不過 後來我突然想到一個問題
因為我買的這間房子是小兩房 給他們兩老住剛剛好
但若將來我想要買一間我自己一個人要住的小房子的時候
是不是我就變成第二間房 就不會被認定是自住 貸款成數就下降很多呢?
這樣我勢必要再多存很久的錢才能買我自己那一間了....
(我並不想跟父母同住 而且那間房子住三個人會很擠 我的書又很多)
可是我不可能把房子登記在父母名下
因為他們兩老中年時都刷爆信用卡 信用破產
還是說 只要父母設籍我在買的第一間 將來我設籍在我自己要住的第二間 就ok了?
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