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去八卦板看那篇了 我覺得阿 漏洞孔縫一定都會有
但這麼做的動機是什麼? 有需要這麼大費周章就為了買台灣的房子嗎?
為什麼不是買其他國家的房子呢? 大陸自己其它城市也能開開心心炒阿
何必來這邊熱貼冷屁股 還是都是ceca的腦內小劇場而已?
要是要豪洨我也會說阿 例如大陸人找外星人來台灣聯合炒房 也不用透過什麼人頭公司了
直接要多少買多少 而且以外星人科技 錢還能自己印 槓桿也不必開了 屋主賣多少
大陸人跟科學過頭人直接加2000萬買 這樣不就好棒棒!
※ 引述《ff4547 (f)》之銘言:
內文:花敬群
2 小時前 ·
近來有關陸資購買國內不動產的管理制度有所變動,新增全年總量管制,以及單獨社區陸
資購買戶數不得超過10%之規定。各界出現贊同與批判意見。
我必須說,這是我在兩三年前為內政部做的規劃建議,基本的原則與背景說明如下:
首先,長期以來陸資是否有明顯炒作台灣房產,其實資訊不明;但台灣業者炒作陸資話題
,卻是處處可見。在過去的制度裡,其實並沒有任何總量管制之規定。因此到底陸資買了
多少,想炒作此話題的人可以毫無止盡的扯。
我為內政部規劃一年400戶住宅,以及土地總面積13公頃的年度總量,其實是為台灣房市
加上一層防護罩。我們過去一年建築交易量約40萬筆,400筆的總量是千分之一。也就是
,就算陸資年年買到總量上限,也要花一千年才能購買國人一年所交易的數量。土地面積
上限也是同樣的邏輯。亦即,這項總量管制,其實是要讓想炒作陸資話題的人閉嘴。就是
在總量管制下,陸資再怎麼買,是不可能影響台灣房市的,因為他的市占率最多就是千分
之一。
所以,這是一項改革,不是放寬。請大家要理性看待。不要看到400戶,13公頃,就過度
簡化直覺認為是引清兵入關。其實,這是要把清兵框起來的作法。
至於10%的社區總量上限,本質上是從國安角度考量,也包含避免某些社區淪為中國租界
地的問題。這些都是過去制度上未能具體管制的項目。
內政部願意接受我的規劃,成為實際制度的一環,我認為應該肯定與支持。
至於不少人認為陸資可以假借人頭的問題,我確實也認為這更是管理陸資的重大議題。前
些時日阿里巴巴以新加坡商名義來台,被經濟部投審會註銷資格,是政府精彩的演出。同
樣以新加坡商名義興建,位於小坪頂的萬通台北2011,是否也該同等對待,我們拭目以待
。
當然,政府高層何時會准許央行重新啟動資金查核,以避免陸資假借人頭戶購屋,我們更
是拭目以待。但這問題終究不是內政部權責所能處理,關鍵決策來自最高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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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我猜測中資其實有其他管道喜進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