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北市長柯文哲下午再談台北市違建問題。他認為,法律是給人民遵守、不是參考,
: 要嚇阻違建要從「系統面」解決,例如建物有違建,將不得進行買賣。
如何建檔稽查
不得買賣??
那過戶用別的名義呢???
而且這已經違憲了
除非你柯市長可以偉大到修憲
中華民國憲法
憲法第十五條關於人民財產權應予保障之規定,旨在確保個人依財產
之存續狀態行使其自由使用、收益及處分之權能,不得因他人之法律
行為而受侵害
: 柯文哲上午出席中正區第1場次里長會議時,針對南京東路1段132巷內的違建議題,
: 柯文哲表示,雖然民國83年台北市違建就地合法化,但過了這麼多年「違建還是繼續
就地合法??
明明是緩拆
沒時間管你暫時不拆
先去拆新的
同棟住戶提告一樣拆
: 蓋」。他也感嘆「這個國家不能這樣」,政府應拿出決斷力,嚇阻違建繼續產生。
: 柯文哲指出,解決違建問題不是派出幾個人做稽查,而是由「系統面」來解決。例如
: ,未來建物中如果包含違建,將不得進行買賣。
柯市長這違憲歐
: 柯文哲強調,「要讓人民重新建立對政府的信任,先決條件是政府必須建立自己的尊
: 嚴」。除了重申「現在起不得有新違建出現」,上午也要求建管處針對南京東路防火巷一
: 案、改善2萬6000處違建、如何達到未來沒有新違建,到市長室提出專案報告。1040401
列管違建是好事
不過有個地方要不要先拆
前市長郝龍斌家裡的違建是不是應該派人去拆一下
社會觀感不佳以外
他還是個84年之後的違建耶
有本事就先拆這裡
http://blog.udn.com/KuanMom/578756
立委管碧玲、徐國勇、謝欣霓今(12/5)上午召開記者會指出,郝龍斌位
於福林路317號現住地點,竟然是一間84年之後違法興建的大違建,並且明
顯佔用巷道造成道路瓶頸,對329巷2弄內居住的近百戶居民而言,是非常
嚴重的公共安全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