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定臺北市信義區段四小信義區段四小信義區段四小32、33(部分)地號土地一般商業土
地一般商業區(A26)細部計畫案
http://www.planning.taipei.gov.tw/pages/detail.aspx?Node=38&Page=8321&Index=3
我覺得臺北市政府根本就在亂搞,自己的計劃就可以放寬並且破壞容積總量上限!有沒有
道理啊!廣場用地的容積率多少,機關用地的容積率多少,現在全部變成商業區560%!
不是說不能變成商業區,但自己打破規則放寬容積率是怎樣一回事呢??
對了不要說這會變成社會住宅,很抱歉,該計畫禁止住宅使用!!!而且原來本地所有的
機關搬至廣慈園區了,所以這是打算再蓋百貨公司??
還有!為了能讓容積用完!竟然放寬高度比!一般而言是指定信義路五段(30米)
,本計畫竟然可以指定為松智路加公園加廣場(至少100米)
不過這案子過了的話!那周遭商辦價格會呈現怎樣的走勢呢?有沒有高手分析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