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7戶不知「被都更」 合法房屋恐強拆

作者: iloveangel (最愛天使帝國IV)   2015-05-18 12:41:55
內文:
7戶不知「被都更」 合法房屋恐強拆
樹林樂山里 收到通知才知情
〔記者張安蕎/新北報導〕位處偏僻的樹林樂山里,房屋外掛滿抗議白布條,上頭寫著「
反葉世文圖利建商條款」、「誓死捍衛合法家園」,令遊客看了怵目驚心,這裡應該是安
樂和平的小村莊,卻遭開發商相中,未與住戶妥善溝通,就逕自劃入範圍,進行都市更新
,居民們恐被迫拆遷。
開發商被控 謊稱無合法建築
前樂山里長黃宗益說,「弘景開發股份有限公司」買下里內一塊山坡地,打算連同前方七
戶住宅一起都更,卻從沒找過住戶洽談,去年住戶們收到都更通知單,一頭霧水,出席公
聽會後才發現,開發商竟捏造事實,謊稱都更基地內合法建築數量為「零」,因此無須取
得住戶同意,住戶們不但無法參與都更,更被視為「違法」建築,將遭強拆。
補件已無效 民批都更處不察
「我們的房子百分之百是合法建築,這些資訊一查就知道!」住戶朱先生說,這七戶住宅
早在日治時代就已建立,土地雖是國有,但住戶早已向國有財產局申請承租,法律也規定
,樹林區於民國六十二年前所建的房屋,均屬合法建築,而新北市都更處竟未發現送件資
料錯誤,也未實際到場查看,明顯有疏忽怠職、圖利開發商之嫌。
為捍衛自身權益,住戶們申請了「合法房屋證明」,要求補件、重新計算都更同意比例。
沒想到依法律規定,開發商報核後,就無法再補件,住戶們求助無門,里內已有兩位老人
家因過度憂鬱而過世,臨終前還交代孫子要守護家園,另有一人氣憤到中風,整個村莊被
開發商搞得氣氛委靡不振。
居民寫訴狀 擬告業者與市府
居民們已寫好訴狀,準備告弘景開發股份有限公司、都更處觸犯業務登載不實罪。
顧問公司指 開過兩次公聽會
對於未協調溝通、擅自以無合法建物送件一事,記者截稿前,無法聯繫上弘景公司,受弘
景委託負責規劃本案的「昶欣顧問有限公司」回應,報核前有開過兩次公聽會,並非無溝
通,有錄音及會議紀錄佐證,會議「簡報上」也有告知居民,應申請合法房屋證明。
連結:
http://news.ltn.com.tw/news/local/paper/881348
其他:
竟然會有這種事
作者: dh168 (dh168)   2015-05-18 12:46:00
還好 朱朱不選總統 這新聞吵到選舉 小英躺著選就上了 XD
作者: cobrabaton (普渡眾生 引渡使者)   2015-05-18 12:55:00
只有地上權..要都更??!這個真狠
作者: dans (Go for the eye)   2015-05-18 12:56:00
文青們和沒人氣歌手又有工作做了 感謝夜市文創造就業機會
作者: cobrabaton (普渡眾生 引渡使者)   2015-05-18 12:56:00
我記得國有財產局如果要收回,要拆屋還地吧?房客趕地主真是敢喊就敢拿
作者: fox999 (fox)   2015-05-18 12:59:00
也要租地契約到期
作者: cobrabaton (普渡眾生 引渡使者)   2015-05-18 13:13:00
http://www.penghu-land.gov.tw搜尋租賃物使用限制,有都市更新那條,承租人不得請求賠償國有財產局租地限制很多的,而且都是保障國有財產局為主,合約未到也可收回只是看有沒有違約條款而已
作者: dans (Go for the eye)   2015-05-18 13:22:00
這是地上權人不是承租人 只是應該沒有辦產權登記合法歸合法 但法令上的確沒要求都更實施者要催促他們去申請產權登記 只能說地上權人便宜行事,經辦人也便宜行事建商則故意不提醒 反正這七戶本來就沒有影響力
作者: wind0710 (風兒)   2015-05-18 13:25:00
都更處根本就是瀆職,誰核的,抓去關
作者: fox999 (fox)   2015-05-18 13:31:00
那只是作業程序...
作者: dans (Go for the eye)   2015-05-18 13:34:00
事實上真的要看啦...都更報告書要求要拍攝四鄰即便地上權人裝傻沒辦產權登記 經辦人還是可以退件要求除非說都更報告書沒有拍攝四鄰 經辦人員要馬馬虎虎沒注意
作者: ckai1983 ( )   2015-05-18 13:50:00
垃圾新北市政府
作者: realmeat (真肉)   2015-05-18 14:35:00
這幾戶有沒有繳房屋稅, 其實我相當好奇
作者: landagent (帥過頭)   2015-05-18 15:57:00
一切合法,依法行事。談餅乾,門都沒有又是一件國有土地用都更吃掉的案例
作者: cobrabaton (普渡眾生 引渡使者)   2015-05-18 16:53:00
舊有建物如果沒辦保存 又是日據時代就有 應該免繳房屋稅...因為折舊早就超過了 土造木造折舊折光光XD抱歉連結怎麼跑去澎湖XD我用GOOGLE
作者: k0939770752 (一歲一個月!棒棒)   2015-05-18 19:22:00
房屋現值低於10萬 免徵房屋稅,一般來說大約三十幾年房屋現值就會低於10萬了未辦保存登記和房屋稅沒關係,違建頂加都要繳房屋稅了
作者: MissPigHead   2015-05-18 20:05:00
人出來面對
作者: sam197665 (東哥)   2015-05-18 22:38:00
法律規定,樹林區於民國六十二年前所建的房屋,均屬合法建築提出戶籍,水電,稅籍等之一的佐證可以申合法房屋證明
作者: r585741 (鶖紅陌夏挽風曲)   2015-05-19 00:25:00
乞丐趕廟公 佔人民的地 討自己的糖 好了 那些職業學生又有免錢的吃住跟炮可以打了
作者: leecoco (小白是黃色滴)   2015-05-19 17:46:00
需地上物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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