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四月在永慶成交了一筆在台中西屯的物件,我是買方,
當初在簽約的時候就有跟代書及仲介講明,
設定的部份希望可以自己跑(為了省設定費$5000),
本來一開始代書不同意一直說流程上是辦不到的,
但後來房仲有說設定的部份由房仲來處理就可以了,
包括跑設定及設定費,房仲會處理,至於怎麼處理當下也沒多問多說,
結果到今天,貸款銀行(在台北)跟我回覆說代書打給他,
說銀行漏蓋一個章,所以被地政退件,
退件理由是:非由專業代書送件,銀行端需要切結送件人為非盈利的一方,並蓋章,
後來我打電話給永慶得知,跑設定的是房仲,
代書後來跟貸款銀行的經辦聯絡後續補蓋章的事,
(因為貸款銀行也不知道設定不是由代書跑,所以就沒加蓋銀行官章)
經辦就問代書:難道不知道銀行沒蓋章地政會退件嗎?
代書回:知道啊,那是因為買方只願意付比較少的代書費。
而且還說自己也有親戚在該家銀行當副理,所以很清楚銀行是不會蓋章的,
這些都是經辦後來打電話跟我說的,
代書費都在買賣契約上寫得很清楚,很顯示是不爽賺不到設定費就這樣惡搞,
這樣惡意的代書請問各位先進,除了跟永慶投訴之外還有什麼可以做的呢?
謝謝版上各位先進前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