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amo (hi)》之銘言:
: 奇怪
: 以前解釋預售屋合約轉讓是屬於契約權利轉讓的一種
: 不屬於房地產交易,所以不適用土增+房屋稅的玩法
: 要按照所得稅級距來課徵交易所得
: 怎麼現在預售屋合約轉讓又變成房地產交易要按照房地合一來課了?
: 其實有時候國稅局真的是一個很賤的機構
: 怎麼說都它對
: 仇富的酸酸也不用見獵心喜以為國稅局努力支持稅賦公平
: 基本上國稅局柿子挑軟的掐,現在社會仇富它就電豪宅客
: 因為錢多又不會引起公憤
: 事實上豪宅的釋出跟跌價,對房地產交易的影響根本很小
: 房地產界真正重量級的都是大地主,比如說前一陣子高雄陳家
: 他們才不持有豪宅,他們都是整片的土地,透天,或者精華區店面
: 這波愚蠢的房屋稅政策這些人根本毫髮無傷
: 不要天真的以為稅制是站在小市民這邊
: 每每搞到最後,只是讓國稅局對小市民剝更多層皮罷了
: 被賣了還幫數鈔票,可悲~
這次的稅制改革本來就不是要打房
是要租稅公平, 分離課稅
因為過去房屋獲利所得是併入個人所得稅
個所稅級距跳得很快,併入後隨便就是30%~40%,等於被剝好幾層皮
房屋之土地獲利是土地增值稅,這已經是分離課稅很多年了
房屋獲利所得也應該比照辦理,分離課稅
這次改革只是矯正過去稅制不合理罷了
外加政府給予長期持有減稅優惠
我之前的文章就試算過,目前制度對於實價登錄"後"取得的房子
稅金是最高的,房地合一後取得,反而稅金降,特別是長期持有
房地合一一天不過,新入手者實價課徵個所稅是完全逃不了的
現在還敢進場的,除了開公司的投資客(版上的大大們),就是實價課稅沒差
亦或是甚至是根本搞不清楚,現階段入手未來稅金要多繳的人...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