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林佳龍換掉中清路的捷運線對周邊房市影響

作者: windom (絕望的生魚片..Orz)   2015-06-04 09:48:40
※ 引述《darthv (我本來是個跑者直到膝蓋)》之銘言:
: : → windom: 笑死了 秋紅谷是政績唷 你才是護航的吧 不懂去 google一下 06/03 23:10
: : → windom: 我只知道秋紅谷就是土方被賣了 還告輸建商的大水池啦 06/03 23:12
: google一下
: http://zh.wikipedia.org/wiki/%E7%A7%8B%E7%B4%85%E8%B0%B7%E5%BB%A3%E5%A0%B4
: 2014年1月24日,最高法院裁定發回更審台中市國際會展中心BOT案[9]。5月21日,
: 以「秋紅谷景觀生態公園」在世界不動產聯合會(FIABCI)於盧森堡舉行的第65屆
: 世界年會中,獲得公部門基礎建設、環境適意工程類之首獎。
: 11月19日,更一審臺灣高院臺中分院駁回BOT上訴案,維持一審市府勝訴,且訴訟費用
: 需由鄉林建設負擔[10]。
事實就是: 土方被挖走 還被告 這叫政績喔? 那把大巨蛋炸了也是政績
其他的還太多了 列舉不完啦
不知道的年輕人還真的以為秋紅谷是政績??真的很可悲.....
曾雪蒨╱台中報導】纏訟多年的台中市國際會展中心BOT案(現址為秋紅谷廣場),最
高法院日前判決發回更審,國民黨台中市議員洪嘉鴻等議員認為此一判決形同市府在這場
官司扳回一城,市府應主動告知市民這個喜訊,台中市長胡志強表示,市府追求的是「正
義與公道」,鄉林建設則表示,仍未放棄打造該會展中心,將繼續爭取。
最強動新聞看這裡
該項BOT案由鄉林集團承包,原訂二○○六年完工,後因故延至二○○八年二月底仍未
完工,工地只留下一個大水池,連土方都挖走,市府二○○八年七月宣布業者違約中止合
^^^^^^^^^^^^^^^^^^^^^^^^^^^^^^^^^^^^
約,業者不服提出確認契約法律關係存在之訴,一審判決市府勝訴,二審改判市府敗訴,
最高法院則在今年一月十五日判決二審市府敗訴無效,發回更審,預計本月十八日再度開
庭。
作者: bjoe (人生多變)   2015-06-04 09:53:00
呵呵如果把大巨蛋炸了你因為市柯P你還會覺得市政績阿不信你去問八卦板眾~~人家可是直接幹到法院~~柯P還在談勒13年搞成17年~~~有沒有比喜憨還喜憨阿???人家上一篇都是更一審了你還拿二審的來跌股
作者: q135q135 (打工仔)   2015-06-04 10:34:00
本件已經三審定讞 有人還拿更一審的來跌股 也滿好笑的 樓上趕快去跟那位板友說他跌股囉XD
作者: bjoe (人生多變)   2015-06-04 10:52:00
是喔,不好意思喔因爲維基跟網路只到2014更ㄧ審請您提出定讞的結果與出處,口說無憑是吧當然如果更ㄧ審如果跟定讞結果不同那是我跌股,但如果是ㄧ樣或是尚未定讞那就是您耍猴戲自取其辱是吧
作者: q135q135 (打工仔)   2015-06-04 11:07:00
奇怪 你不是在談審級嗎??三審定讞和發回更審當然是不一樣的啊 這不是最基本的法律常識嗎??您連這個都不知道??小弟不知道"耍猴戲"從何而來 難不成您覺得您被我耍了??
作者: bjoe (人生多變)   2015-06-04 11:12:00
您耍嘴皮很會,不過邏輯很差,簡而言之沒料硬要辯對於這種只會打爛泥仗的貨色,沒說啥好說的懂嗎人不是無所不知,也許此案已另有結果但我不知,為求慎重求證很重要,有錯改之,但有人卻在耍嘴皮.....自以為釣魚成功沾沾自喜,這等格調這等人格,在我心中已有定見xd
作者: q135q135 (打工仔)   2015-06-04 12:14:00
說別人"耍嘴皮","打爛泥仗的貨色"的人在談格調二字 好笑至極 只會以人廢言的人 您不是第一個 也不會是最一個 您損人的技能滿點 該充實的是法律基本常識 至於閣下的格調 就各自解讀囉 哈哈~漏了一個字 昰最"後"一個
作者: bjoe (人生多變)   2015-06-04 12:38:00
跟甚麼人用甚麼語言瞜~~~對了下面三審定讞文去看一下吧如果您是提出這種文我只會誠心道謝~~可惜您不是以人廢言???是你自己沒提出任何東西的不是嗎??是阿就如同您的發言及格調是如何有很多文章可以印證XDDDD至於損人技能~~~您還是多爬自己的推文在來跟我說這些吧通常都是有人先挑釁我才會回喔~~~而不像某些人立場不一樣就多多空空在那邊說嘴~~是吧~~
作者: q135q135 (打工仔)   2015-06-04 13:02:00
我告知本件已三審定讞叫沒提出任何東西哦??要我看"過去"的推文不算以人廢言??算了 對於有偏見以及無自省能力的人 我懶得多說什麼 您爽就好 反正相關判決我都看完了 不過這個BOT案相關爭議還沒處理完哦對了 您的格調是見人說人話 見鬼說鬼話嗎??哈~
作者: bjoe (人生多變)   2015-06-04 14:51:00
對阿~~至於您是哪種呵呵很明顯阿看我講啥就知道了呵呵原來您提的東西沒有佐證就要照單全收喔~~您是誰阿?如果沒有佐證我就照單全收那我的問題應該比較大吧XDDDDDD我剛心靜下來回顧推文確實我反應有點太大~~~這方面我是該檢討一下把重點說出來而把情緒刪除~~~~
作者: darthv (閑談莫論國事)   2015-06-04 15:13:00
水桶常客說別人沒格調是很有趣的XD就像鄉林拖延不履行合約反告台中市政府一樣這社會就是惡人會更兇,來掩飾他的惡行我是說鄉林
作者: q135q135 (打工仔)   2015-06-04 15:22:00
我是因為看到最高法院的裁判書 確定本案已三審定讞所以告知您此項訊息 您若想知道詳細內容 可自行上網查詢 若您真的查不到 我很樂意提供 查都不查就說別人在耍猴戲,自取其辱 似乎不是很恰當吧當然 我口氣不好的地方 我也會自我檢討的 互勉之
作者: topyoung (o一-一)=○# ( ̄#)3 ̄)   2015-06-04 18:01:00
質疑別人說法又提不出證據,慘招打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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