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ky0190 (宏)
2015-06-08 13:47:14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第二章 住戶之權利義務
第十六條 住戶不得任意棄置垃圾、排放各種污染物、惡臭物質或發生喧囂、振動及其他
與此相類之行為。
住戶不得於私設通路、防火間隔、防火巷弄、開放空間、退縮空地、樓梯間、共同走廊、
防空避難設備等處所堆置雜物、設置柵欄、門扇或營業使用,或違規設置廣告物或私設路
障及停車位侵占巷道妨礙出入。但開放空間及退縮空地,在直轄市、縣(市)政府核准範圍
內,得依規約或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供營業使用;防空避難設備,得為原核准範圍之使
用;其兼作停車空間使用者,得依法供公共收費停車使用。
住戶為維護、修繕、裝修或其他類似之工作時,未經申請主管建築機關核准,不得破壞或
變更建築物之主要構造。
住戶飼養動物,不得妨礙公共衛生、公共安寧及公共安全。但法令或規約另有禁止飼養之
規定時,從其規定。
住戶違反前四項規定時,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應予制止或按規約處理,經制止而不遵
從者,得報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處理。
第五章 罰則
第四十七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一萬五
千元以下罰鍰,並得令其限期改善或履行義務、職務;屆期不改善或不履行者,得連續處
罰:
二、住戶違反第十六條第一項或第四項規定者。
※ 引述《carol0220 (Carol)》之銘言:
: 我住在桃園市某新大樓二年多。
: 可是隔壁鄰居,很愛在陽台抽菸,菸味都會飄過來。
: 尤其是,晚上我在家休息時,都會開窗。
: 請問該怎麼辦呢?我有查過,北市有相關案件罰款。
: 但是如果,對方在房間抽,但開窗的話,菸還是有可能會飄過來。請問該怎麼辦呢?
: 我家陽台距離對方家約三到六米。我有透過保全跟他勸說。但是沒用。
: 還是要請主委召開大會,列入規定,明訂大樓公共場所不能吸菸嗎?
: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