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晚安,想請問一下一個都更的問題,
假設甲方:更新後供選配權利價值為21612234元
那麼假設他現在想選的房子在15樓42.86坪 然後該戶總價為23272780元
(每坪單價為538000元),是不是代表甲方只要再支付23272780-21612234=1660546元呢?
可是我看到合建契約上面寫著房屋興建完畢後地主可分回33.75坪 一樣選15樓42.86坪
那如果用坪數去算的話不就不夠9.11坪 那麼再以每坪單價(都先假設之後不會調高)
538000 x 9.11=4901180 不就還要再支付這麼多,跟第一種算法差很多
可以請教一下是以哪一種算法為準呢?由於對這方面不是很了解,看到親戚的契約
自己上網看了一下再思索,不太曉得要用哪一種方法,感謝各位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