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晚上準備要和房仲及屋主簽約了,預定的交屋時間和代書討論應該會落在8月初,所
以從簽約到交屋大概還有一個多月的時間;
但目前房子還算是出租狀態,還有房客住在裡面,先前在議價的時候已經有和屋主溝通過
,屋主也承諾會請房客6月底搬離,交屋時會排除租賃以空屋交屋。
但因為第一次買房,實在很擔心如果屋主與房客的關係處得不好,最後交屋時發現租屋客
惡意破壞 例如:故意堵塞水管、地板破壞、牆壁破壞、下符咒? 我們該怎麼辦 ;目前
只知道房客是跟前一手屋主承租的,大約租了4年,而目前的屋主算投資客,大約是2年前
購入,所以房客在這個房子待的時間比屋主還長。
請問簽約的時候,如果填現況交屋能請屋主一併提供房屋細節照片作為附件嗎?如果交屋
前發生非自然死亡或地震等災害可以要求無條件解約嗎
抱歉因為第一次買房,好不容易有機會擁有自己的房子,但金額這麼大實在很擔心有什麼
差錯,如果有什麼觀念不對的地方也請糾正我,也希望版友們專業知識的幫忙能順利買到
喜歡的方式,非常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