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青年宅方案 年底前報院

作者: fullcharge (電力全滿)   2015-07-09 09:4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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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文:
青年宅方案 年底前報院
中時電子報作者記者呂雪彗╱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5年7月9日 上午5:50
工商時報【記者呂雪彗╱台北報導】
據了解,內政部將推動的青年生活住宅方案,營建署已研議修改住宅法,將只賣建物所有
權不賣土地所有權,及政府附買回機制等入法,預訂年底報院,交由立院新會期新立委審
議。
行政院長毛治國昨(8)日聽取「因應高房價政策」簡報,總統府財經月報本月主題也將
聽取內政部就此議題提出報告。
內政部昨天就租金補貼、興建社會住宅及興建青年生活住宅等供給端提出三大策略,因應
高房價,毛揆指示從健全房市方案作完整論述。
內政部官員表示,由於為保住公有地的稀有資源,未來興建各種住宅政策,都不再出售土
地所有權,因此青年生活住宅是以出售地上權為主,必須在法律中規範,以免日後產生爭
議。
此外,設定地上權要給青年居住幾年也應入法,官員說,一般是設定500年。至怡訽Y⑽
連結:
https://goo.gl/ZUOye4
其他:
兩百萬戶空屋,還要繼續蓋社會住宅,未來供給將遠遠大於需求
以後連租金都會下降,更何況房價
所以 繼續投入房地產炒房才是王道
政府打房根本做假,不痛不癢
跟著版上多多炒房,保證吃香又喝辣
作者: fullcharge (電力全滿)   2014-07-09 09:40:00
更正 青年住宅
作者: realmeat (真肉)   2015-07-09 09:55:00
空屋不少都是空在你不想住的地方
作者: este1a (曾幾何時臭機八)   2015-07-09 10:09:00
要換政權才來作樣子
作者: taco3019397 (taco)   2015-07-09 10:21:00
一般是設定500年。 500年??
作者: darthv (閑談莫論國事)   2015-07-09 10:22:00
呵呵,打錯字吧500年是假設10代都需要住社會宅嘛? 這家族...
作者: luckyodi (友佳)   2015-07-09 10:37:00
500年...從明朝住到現在差不多就這樣的時間吧
作者: F0r (ㄈㄓ小四)   2015-07-09 10:58:00
50啦 不用太苛求
作者: cyora (小鳴)   2015-07-09 10:58:00
500年的話我有興趣
作者: F0r (ㄈㄓ小四)   2015-07-09 11:01:00
出售市場跟青年住宅有重疊的要注意了現在年輕人觀念慢慢在變 如果同儕都買青年住宅因此資金更加寬裕彈性 生活品質提高 會有越多人跟進畢竟現在已經不是那種一般人還有辦法留給子女財產的年代了把受薪階級的薪水從房貸解放出來 對經濟還是有幫助不然大家錢都繳房貸 也算是另類的通縮
作者: ujma (入雲龍)   2015-07-09 11:07:00
其實這也是策略 社會住宅量體夠大就會變成貧民窟大家不想買在貧民窟附近 加上不具未來性 商機減少地方沒有發展 自然會房價就會下來了去講啥房價漲會阻礙經濟發展和消費的人最可笑因為思考是以自我狹隘、有限的見識在思維總想說買了房 社會上錢就不見了 但賣房的不是拿到錢嗎他消費會少嗎更何況超額儲蓄一直創新高 金融機構錢滿為患 台灣根本不缺錢還在說啥買了房子大家都不去投資的鬼話
作者: darthv (閑談莫論國事)   2015-07-09 11:14:00
本來就是小屁孩的空想鬼話啊XD我們社區的主委就是拿賣台中房子賺的錢去開模做生億今年剛離開鴻海自行創業XD不過這種成功故事又不是年輕人愛看的 懶得分享
作者: F0r (ㄈㄓ小四)   2015-07-09 11:15:00
拜託 1000億集中在10個人手上 跟100萬人手上 差很多好嗎
作者: darthv (閑談莫論國事)   2015-07-09 11:16:00
反正就是股票跌了要斷頭啦~~ㄟ銀行甚麼時候會追繳房子的保證金了? XD
作者: ujma (入雲龍)   2015-07-09 11:16:00
台灣就是這種完全以自我狹隘意識 充作大家的正義在思考
作者: F0r (ㄈㄓ小四)   2015-07-09 11:16:00
平民消費 跟峰層消費 產生的影響哪會一樣?
作者: darthv (閑談莫論國事)   2015-07-09 11:17:00
好啦好啦大家都斷頭申請破產,全部住500年社會宅給國家照顧也很好啊
作者: F0r (ㄈㄓ小四)   2015-07-09 11:17:00
創業是好 但是幾個人房產獲利是拿去創造實業?我說的事可以增加就業機會(非血汗)
作者: ujma (入雲龍)   2015-07-09 11:18:00
你到底在說啥 交易量比重最高的都是一般社會大眾又想要說啥特例來以偏蓋全了
作者: F0r (ㄈㄓ小四)   2015-07-09 11:20:00
給100萬個年輕人一人十萬 可能去吃喝 旅遊10個有100億的人 他的消費能夠回到社會上嘛XDDD房價漲 房貸負擔高 請問為何不會減少 社會大眾的消費?買房子的人比賣房的人多吧?
作者: ujma (入雲龍)   2015-07-09 11:25:00
沒什麼好說的 去多賺錢吧 別老怎麼樣別人搞的跟自己一樣窮
作者: F0r (ㄈㄓ小四)   2015-07-09 11:26:00
我現在就在賺錢啊 科科台灣是不缺錢 但是平民缺錢啊 這才是大問題
作者: realmeat (真肉)   2015-07-09 11:31:00
缺錢享受還是缺錢生活
作者: F0r (ㄈㄓ小四)   2015-07-09 11:33:00
都缺啊 生活本來就該有些享受不然餐廳服務生 光靠做高檔客能活?如果不敢享受 那跟通縮有什麼差別? 大家領到錢就存起來?都最低消費就好 吃飯自己煮 旅遊搭公車 腳踏車去公園風景區其實這樣也不錯啦 看到時誰會來哭絕對不是那些平民
作者: realmeat (真肉)   2015-07-09 12:00:00
那就是缺錢享受了 (挖鼻孔
作者: pandp (pppp)   2015-07-09 12:02:00
多多只會叫年輕人買房子比買褲子重要
作者: F0r (ㄈㄓ小四)   2015-07-09 12:09:00
買房才是最大享受吧?照制式說法是享受安定感?不要只準別人一個月花幾萬享受房貸,不準別人花幾百吃飯啊
作者: storyo11413 (小便)   2015-07-09 12:40:00
快買房 讓屋主有錢去投資囉 買了30年生活克難點~
作者: kuma660224 (kuma660224)   2015-07-09 12:45:00
真正租不到房的是老弱阿.....政府是要資源鞏固青年票,不管真正弱勢這樣真的正義嗎?資源這麼少,應該先救弱勢,以租代買
作者: fox999 (fox)   2015-07-09 12:47:00
某K內文都不看只看標題嗎?(笑
作者: F0r (ㄈㄓ小四)   2015-07-09 12:52:00
買不起的是年輕人 租不到的是老弱沒錯啊
作者: tonyd (天生平凡)   2015-07-09 12:55:00
500年...
作者: kage01 (嗯)   2015-07-09 13:34:00
不會被趕的話有可能觀念會轉變 不過還是要看地點在哪
作者: fullcharge (電力全滿)   2015-07-09 13:35:00
把房價炒下來,讓年輕人自己買得起,社會住宅讓給弱勢糟了~我講太囉~樓下多多又要酸居住正義了大家一起默默得炒低房價吧~
作者: F0r (ㄈㄓ小四)   2015-07-09 13:39:00
抓到了 樓上又再扯居住正義通勤來回90分鐘 不會被趕 我覺得很ok
作者: fullcharge (電力全滿)   2015-07-09 13:54:00
明天推租賃專法後,以後沒人要買房了,租房有保障!租賃專法被某黨給封殺了,明年政黨輪替,綠+橘>藍明年一定過關
作者: F0r (ㄈㄓ小四)   2015-07-09 13:59:00
租賃專法誰過我就投給誰
作者: kuma660224 (kuma660224)   2015-07-09 15:10:00
租賃專法才是居住正義。老弱另外優先撥資源照顧。
作者: darthv (閑談莫論國事)   2015-07-09 16:04:00
租賃專法長怎樣都不知道就在跟著喊...鄉民可以在腦殘一點
作者: ujma (入雲龍)   2015-07-09 16:10:00
我不知道租賃專法是幹麻的 不過依照立院提案腦殘程度及頭痛醫頭 腳痛醫腳的政策思維 可以預期一定倒楣的一定是租屋者 特別是收入有限只能租便宜房子的人
作者: darthv (閑談莫論國事)   2015-07-09 16:17:00
現在很多便宜租亂租的房東(觀念老舊修繕很差的也很多)
作者: fullcharge (電力全滿)   2015-07-09 16:17:00
果然租賃專法有其重要性,開始有人出來痛罵了...
作者: ujma (入雲龍)   2015-07-09 16:20:00
放心 成本問題而已罵牠幹麻
作者: darthv (閑談莫論國事)   2015-07-09 16:21:00
法條都還沒出來...就在那邊偷渡政治你愛投誰愛支持誰相信誰都好,要講法,法條草案先拿出來
作者: fullcharge (電力全滿)   2015-07-09 16:23:00
有法條吧~去找巢運或某個陳姓立委要...我怕立委選不上,就不公布名字了,自己GOOGLE找一下
作者: fox999 (fox)   2015-07-09 16:42:00
作者: ujma (入雲龍)   2015-07-09 16:51:00
看了 果然是腦殘法條
作者: fullcharge (電力全滿)   2015-07-09 17:48:00
好像比較有名的不是這一版...陳姓立委那一版
作者: darthv (閑談莫論國事)   2015-07-09 18:21:00
不要說是專法結果最後都是保障公司法人排持個人結果老人退休房子還要賣給財團比較划算..物業公司才不會像老人一樣好講話隨便租
作者: fox999 (fox)   2015-07-09 22:40:00
我想你沒看懂草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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