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工業宅要當心! 營建署準備「斷後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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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房網News記者馮牧群/台北報導 2015-07-15
工業區違規做住宅使用的建案氾濫,有違反建築法及公平交易法規
之虞,但有關單位抓不慎抓,對此營建署研擬修法,將刪除《都市
計畫法》施行細則中,工業區廠房得變更為一般商業設施(例如一
般事務所)的現行規定,最快明年有望通過施行,以斷絕不肖業者
銷售工業住宅的後路。
營建署中部辦公室表示,為督促地方政府防堵都市計畫工業區變相
作住宅使用,近三年已訂定督導查核計畫,從都計、建管、銷售、
使用四個階段訂定防弊措施,並要求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對工業區
違規作住宅使用者加強依法執行處理,同時稽查正在銷售廣告的工
業區疑似作住宅使用建案。
然而,官員坦言,對於已購買工業住宅的民眾,違規使用責任屬於
建商,現階段很難約束,也沒有實際開罰住戶案例,只能勸導其他
民眾不要購買;而對於建商,在建案預售階段,若有違反消保法或
公平交易法規定者,將因廣告不實遭罰;在建案施工階段,若管道
間留設不合理,有違反建築法規者,依相關規定處理;此外建商領
得使用執照後,若進行違規裝修等蓄意二次施工行為,建管單位也
將開罰。
除了上述稽查手段,營建署還透過都市設計審議、繳納保證金制度
並於建造執照、使用執照、公寓大廈草約及土地參考資訊檔內加註
使用限制,註記「不得以住宅名義銷售」或「建築物不得作住宅使
用」。保證金的計算方式以雙北市為例,是當年度土地公告現值乘
以0.45,再乘以總樓地板面積,繳納保證金後三年內都不得違規使
用,否則將遭沒收。
至於現有工業住宅建案,地方政府已從工業區內未申請公司、工廠
登記,卻申請自用住宅房屋稅率者著手,篩選清單呈報中央,同時
實地查核使用現況,後續用繳交代金、捐地等方式輔導轉型,但迄
今全台僅有一案準備通過。營建署統計,去年度疑似工業住宅案件
較多者為新北市、台北市、桃園市、彰化縣、雲林縣及新竹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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