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版大 小弟第一次在本版PO文
有些疑問煩請不吝指教
目前家母有一棟房產打算給我 前提是他需要一筆資金
這幾天查詢過房仲和代書的結果
得知用二等親間買賣的方式比贈與較為省稅.
想請問的是
1.如果我是用最低公告現值(房屋+土地)約七成的價格跟我母親購買
請問和公告現值的差額部分是否要課徵贈與稅?
(價差的三成約接近免稅額220萬)
2.最想知道的是,關於資金流向的部分 因為不可能一次付足價金
也不想用貸款 考慮分期付款.
請問分期付款的方式(如十年),以資金流向來說國稅局會承認嗎
明天要去跟代書正式談,在去之前想先心裡有個底.
煩請解惑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