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不小心當了社區的委員,
2樓是辦公室,3樓以上是住家,3樓某間住戶一直反應2樓冷氣的低頻音。
剛開始環保署過來量測,確實超標了,
二樓屋主去裝馬達加裝避震墊`換壓縮機`包吸音棉`再請防震協會的公司做低頻音防震工程改善。
後面改善後音質在30左右,符合環保署37以內,但住戶還是持續反應聲音並寄給全體住戶說委員會包庇。
今日住戶聯絡總幹事,要求所有委員中午到他家聽聲音,剛好人在社區,電話聯絡住戶上去聽,對方知道只有一個委員,要求其他委員也要到才上去,並要來一起聽聲音一個月!突然覺得有些無理取鬧。
電話中通知他是否通知環保署,對方則一直說公寓大廈管理法,管委會不處理,總幹事隱匿之類的,要提告所有委員...,我後面受不了就說 大家做委員都是無給職的義務幫忙,還是明年過來選來了解,或者下次開會時過來我們一起討論!
也不要!我頭暈暈的!
還說每次反應都有紀錄,有錄音,你們做偽證會怎樣之類的,要找民代委員什麼的...。
後面只能說我要忙 ,掛了電話。
除了讓他繼續 (抱怨.罵.拍桌)總幹事及管理員及委員們。
不知道該怎麼處理比較好?
ps.(環保署早就過來三次以上切結合格,如果告的贏,我想住戶應該早就告了,一直來.有些煩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