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kingk (期待飄雨的日子)
2015-10-08 21:30:13最近看了一間房子覺得不錯(新屋)
建商要求要談價要先下斡旋
所以簽了斡旋金的合約書
合約書上有個簽約日期是壓在10/13
因為代銷是說我們的開價建商不見得會同意
10/13前會告知我們結果
今天代銷打來說公司要我們親自過去談(想來是要加價)
我想問的是
代銷堅決不肯在電話中談公司的決定 一定要親自過去談
那如果我們都不過去
他也不告訴我們公司同意當初斡旋價格與否
那拖過10/13 這筆斡旋金是否就要退還?買賣就算不成立?
第一次買房
很多事情不懂
請大家指教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