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文:(中央社記者卞金峰桃園27日電)桃園地區賣房大戶蕭姓義務人,買賣不動產
獲利未報稅,經移送機關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補稅罰新台幣939萬6635元,限期繳款,
逾期仍不繳款後,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執行。
桃園分署義務人於接受稅捐機關調查及收受繳款通知後,仍有移轉名下桃園市桃園區
民有五街價值70萬7467元不動產之行為。
移送執行後,桃園分署並查得義務人移轉名下價值600萬元桃園市桃園區民有東路不
動產、價值370萬元鴻禧高爾夫球場球證及股票、提領現金共1588萬6560元,及現仍
居住豪宅、打高爾夫球等生活優渥情事。
桃園分署說,經限期義務人履行或提供擔保未果後,於10月26日聲請法院管收獲准,
並立即送至桃園看守所附設管收所執行管收。1041027
連結:https://tw.news.yahoo.com/欠稅罰939萬元拒繳-
賣房大戶遭管收-0544456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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