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說大埔不好不要去,這樣犯法有毀謗的話
那麼說出遠裡台北越遠越好,不要買台北的人,是不是也涉及毀謗
如果說有人傳連有買某建案的人違法
還是說串連了講好集體不繳工程款違法
我只能說法律你定的嗎???
這些動作並沒有違法,也沒有危害社會善良風俗
要告你是可以告拉
告的贏??
如果說代銷不好 仲介不好 竹南不好 副都心不好 都是違法的話
那SWAY以一罪一罰來說,累積起來大概要被判刑超過百年了
以刑法來說只能關30年
版主有違法???
呵呵
※ 引述《landagent (帥過頭)》之銘言:
: 任何版主不得讓任何人利用本版成為個人毀謗他人之地方,討論區不得有針對性,前幾篇
: 對我個人之毀謗,或稱我為禿過頭,之前更有集合用line Id 在此針對本人另外成立團隊
: ,我對版主立即訴訟,針對發起人一樣訴訟,請小心發言之尺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