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房地合一稅上路前夕 該買房?該賣房?

作者: mobile028 (輕鬆小品:))   2015-11-19 05:50:28
內文:
房地合一稅上路前夕 該買房?該賣房?
歲末年終,銀行的客戶現在最關心的居然是稅務問題。
銀行財富管理部門客戶詢問熱度最高的,就是房地合一的稅務問題;
銀行的房地合一稅制說明會,幾乎場場爆滿。
客戶最關心的事,是現在要不要買房或賣房?如何課稅?
新舊並行 關鍵是持有期間
台北富邦銀行副總經理黃以孟指出,由於近幾年房價高漲,
房子幾乎是絕大多數人最重要且價值最高的資產,
因此即將實施的房地合一新稅制,自然引起很多客戶關心。
對此,安侯建業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張芷指出,
明年的房地課稅制度其實是新舊並行,買賣房屋要用什麼稅制,取決於房屋的持有期間。
民眾買賣房屋時,要特別注意兩個時間點,
一個是民國103年的1月1日,另一個則是105年1月1日。
所謂房地合一新制是指賣房子時,房子及土地出售的所得須合一,
全部按實價課所得稅,且奢侈稅同步退場不再課徵;而舊制則是指賣房子時,
只以房屋的評定現值按一定比率計算房屋所得課稅,賣土地的所得免稅。
新制的課稅範圍主要有兩個:
一、凡屬在105年以後才買進再賣出的房子,都要按新制課稅。
二、103年1月到104年底以前取得,在105年以後才賣的房子,
但持有期間不到2年者,也要按新制課稅。除了前述新制課稅的範圍外,
103年1月1日以前取得的房屋,只要持有滿2年,賣出時就按舊制課稅。
張芷指出,這個原則看似簡單,
其實相當複雜,而且買賣雙方考慮的重點,完全不同。
有些買方的想法很單純,
認為只要在年底前買進房子,就可搭上適用舊制課稅的末班車;
但財政部官員表示,財政部已考慮到這點,
並用「持有2年」的條件來卡住房市的投機客。
也就是說,如果房市投機客在104年12月31日買進房屋,則仍須持有2年,
到106年12月30日以後賣出才可適用舊制;若持有期間未滿2年賣出,
還是要用新制課房地合一所得稅。
就賣方的立場來看,若在年底前賣屋,還有一道奢侈稅擋著
(持有1年內賣出稅率15%,持有2年賣出稅率10%);
因此,若賣方當初買進的房屋持有未滿兩年,在年底前當然不要輕易賣出,
以免被奢侈稅打到;而若賣方的房屋已經持有滿兩年
(以目前時間推算,即103年11月以前買進者),
則不論是在今年底或明年才賣出,都只須適用舊制課稅,
因已持有滿2年,也不必課奢侈稅,此時賣方就不必急著在年底前賣出房屋,
而是要等待時機看房市的行情,找到合理價位再脫手比較合適
連結:
https://tw.news.yahoo.com/
房地合-稅上路前夕-該買房-該賣房-093318990
作者: wingandboy (有事嗎?)   2015-11-19 07:03:00
房價繼續井噴,不怕不怕^_^
作者: fytnship (<( ̄︶ ̄)>)   2015-11-19 09:20:00
政府負債多越來越缺錢一定從稅下手 當然首要關心稅務
作者: pearlwei   2015-11-19 09:35:00
賣房,買房者慢慢來
作者: nctufish (暫 別 校 園)   2015-11-19 10:00:00
很多人等奢持稅落日,明年賣壓才會大增
作者: winwang (英國..我來囉)   2015-11-19 10:45:00
名嘴說崩盤,不要買
作者: pds1 (莫對惡人慈悲)   2015-11-19 11:45:00
跟著名嘴學者走就對了。
作者: ykkmiles (匪類很腳色)   2015-11-19 13:19:00
學者誤國、誤民呀XDD。
作者: sodier (不要看我我會害羞)   2015-11-20 00:02:00
持有稅還會再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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