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年我買了不少間預售屋
好幾家大大小小的建設公司
有次我路過我買的房子個工地
就順手拿起手機拍照
這時候工地的人馬上跑出來
要搶我手機
要求我把手機交給他刪掉所有內容
說我這行為是違法的
問題是我哪裡違法了???
他說有宵像權 也違法智慧財產權
更說出那條馬路土地是他的
我非法入侵
要她報警抓我也不敢
後來我要打電話叫警察跟記者
工地主任就出來了
說誤會是因為常常有人檢舉他們
我一聽檢舉????
為何有檢舉????
難道是你們有違法行為還是偷工減料嗎???
不然幹嘛怕人檢舉
我有買房子
不能拍照嗎???
這時候硬要問我戶別
後來還是跟他說
又說要找公司律師跟我聯絡保留追訴權
後來我翻預售合約
裡面有些到
建設公司可以自由變更設計 工法 建材 消費者不得主張
簡單說就是合約裡面寫了建設公司可以偷工減料
又寫道如果把合約上網公開或是給第三人看
是違法著作權
也就是說消費者被掐住脖子
要監工有無偷工減料=違法
想伸張不公平=違法
看到這次台南怕怕的
這有辦法治他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