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日本購屋未簽約 取消交易的違約金

作者: nakabin (日落)   2016-02-22 18:23:02
文略長,麻煩好心版友解惑,謝謝!
認識的長輩想去日本購屋生活,
從一月開始跟仲介透過email及line談一間老房子,
之前也已經付10%房價以及50%的仲介佣金當訂金,
甚至跟仲介約好簽約日了
問題是這過程中長輩都還沒親眼看過房子……
上週五第一次看屋之後也請人幫忙匯尾款了,
本來以為一切塵埃落定,
沒想到長輩昨晚突然跟仲介說:
房子比想像中偏遠又不便,決定不買了!
仲介當然很生氣震驚,
說除了訂金當違約金之外,
賣家有可能要求“損害賠償”,這部分要跟賣家討論才知道,
因為這段期間本來有機會賣給其他人
「最好的辦法是先買下等轉手賣人」,
剛剛又說:「還沒跟賣家聯絡到,
一旦說要取消恐怕就是損害賠償之類情況」
今天長輩已經跟台灣這邊銀行要求止付了,
因此尾款不會匯出,還沒跟仲介說
現在長輩夫妻還在猶豫到底要不要買這間房子
如果要買=>
得回台灣重新匯款再去日本簽約,
而且房子他們不滿意自己不想住,
又太偏僻老舊不便,長輩認為很難脫手
如果不買=>
損失訂金(這部分還好,已有心裡準備)
+損害賠償違約金
(不曉得會被開價多少,
而且長輩無法理解,還沒簽約怎麼會有損害賠償?
我有解釋對方是以機會成本的概念要求,
但是他們似乎無法接受)
其實我聽起來要求賠償有點合理,
但是長輩一直強調他們“尚未簽約”,
認為不該有訂金以外的違約金
這部分我也不是很瞭解,
因此想請教有經驗或是有相關法規知識的版友,
損害賠償這合理嗎?
如果不接受的話,我擔心會導致走向法律途徑嗎,
請問在日本的法律上這真的成立損害賠償嗎?
謝謝各位!
作者: foone (請問甚麼)   2016-02-22 18:32:00
訂約過失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16-02-23 11:41:00
建議去向台灣前幾大的律師事務所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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