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大好~
小妹在今年除夕前一天也進入了有(負)房(債)階級...
買在台中嶺東精科附近,20多年的社區~
再談買賣時都是以房+車位做選擇~
沒有想過會有房跟車是不同賣家的狀況~
結果到邀約時才知,房跟車位屬不同人,所以需要兩份合約~
結果車位是總價的4成,剩下6成是房價~
本來以為只要總價沒有影響沒關係~
沒想到居然影響貸款~車位被低估只能貸到4成的75%~
以影響貸款總額~貸不到預計的8成~
所以頭期款要自備多50萬左右...
壓力頗重...(之後還有裝潢跟家具費用)
感覺房仲有點狡猾,刻意隱瞞不告知會有這樣的狀況~
感覺有點受騙感...請問我可以不付2%的仲介費嗎?
或是以此跟他抗議~~
很需要意見~先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