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文:
北市公告地價 依法衡平調整
臺北市政府地政局新聞稿
發稿單位:地政局地價科
發稿日期:105年4月8日
聯 絡 人:潘依茹
聯絡電話:02-27287319
北市公告地價 依法衡平調整
部分媒體報導因市府調高公告地價,造成地上權、BOT案租金大漲,臺北市政府地政局表
示,105年公告地價調整依法並配合中央合理化土地稅基政策,反映過去3年地價變動情形
,針對地價調整相關衝擊,市府事前及事後均已多次邀集各界研討具體因應辦理。
反映地價動態,合理土地稅基
地政局指出,公告地價主要用途為地價稅課稅基礎,依法每3年調整1次。由於臺北都會區
近年房價高漲,中央研究院103年賦稅改革建議書指出現行不動產持有稅與國外相較明顯
偏低,建議政府應調整公告地價至合理水準,而高房價的民怨及部分公民團體與學者也一
再呼籲政府應合理提高土地稅基。 此外,為全國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辦理105年公告地價
,內政部於104年8月28日召集「改進105年公告土地現值及重新規定地價作業方式」會議
結論建議各地方政府以不低於103年至105年公告現值累計調整率為原則。而本市近3年公
告現值累計漲幅達33.07%,經提報本市地價評議委員會衡平考量內政部建議、地價漲幅及
民眾地價稅負擔等因素,評定105年全市公告地價平均漲幅為30.38%,已為六都之中地價
調幅最緩的直轄市(如下表)。
六都105年公告地價調整情形
行政區 105年
公告地價調幅
全國 30.54%
臺北市 30.38%
新北市 33.26%
桃園市 34.56%
臺中市 38.25%
臺南市 32.36%
高雄市 32.52%
自住稅額增加少,漲價歸公效益高
調整後之公告地價僅約一般正常交易價格的1/4,私有土地並得以公告地價之8成為申報地
價,由稅捐機關據以課徵地價稅,故地價稅基實際僅約一般正常交易價格的1/5。又依北
市稅捐稽徵處104年地價稅查定資料,適用較低稅率之自用住宅占繳納總戶數約57%,據地
政局估算,公告地價調整後,北市自用住宅戶105年度地價稅額平均增加約1千餘元,對比
中央研究院賦稅改革建議書指出國內高價房屋每年持有稅負(地價稅、房屋稅)竟低於轎車
燃料稅、牌照稅總合之不合理情形,本次調升公告地價具有社會公平、合理稅制及健全房
市三重效益,為緩步調整邁向合理稅制的第一步。
主動擴大參與,積極減緩衝擊
地政局進一步說明,公告地價之調整攸關稅基公平合理、地主地價稅負擔及產業發展等多
面向,市府於地價查估時,運用實價登錄等資訊反應地價動態,評定作業期間,除依法舉
辦公開說明會蒐集民意,更針對土地稅基調整議題,多次邀請市政顧問、學者專家及各界
代表舉辦研討會議,廣泛蒐集及整合各方建議,並提供充分資訊供地價評議委員會作為評
定參考。105年1月1日依法公告地價後,市府針對公告地價調整之可能衝擊影響,如地上
權、BOT案租金等議題,亦於105年1月15日再召開「公告土地現值、公告地價與房地稅制
研商座談會」,並綜合各界共識提出具體建議與作為(含行政配套與制度變革),建請各權
責機關參考納入檢討辦理(會議簡報及紀錄如附)。至於有關公告地價調整造成地上權、
BOT案租金調高等之影響,已納入上述會議紀錄,正由中央及市府各機關加速持續推動中
。
連結:
http://www.gov.taipei/ct.asp?xItem=173230917&ctNode=65441&mp=100003
其他:
地方稅 配合中央政策 將逐步趨於實價
其實林全以前就知道 只是林全現在不說
延伸閱讀:
前財政部長林全:先做到「實價課稅」,其餘免談
http://www.cw.com.tw/article/article.action?id=5061523
"先把實價課稅站穩,站穩第一步,才能走第二步、第三步。"
"先把實價課稅第一步走成。有了資料,兩年後可以再來談。化繁為
簡,一次一個目標嘛!愈來愈民粹,愈搞愈複雜是不對的。"
"今天談實價課稅,是因為房屋、土地交易要合併,要做到已經很了不起了。"
"第一步要先做實價,沒有實價其他都別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