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鞋櫃非「雜物」 放樓梯間裁罰撤銷

作者: ronet (羅)   2016-05-04 08:48:42
前幾天利用連假到屋子看一看,遇到最強生物歐巴桑在櫃台吵說要放鞋櫃,理由是一進門
看到鞋櫃會家人失散(?)跟他說鞋櫃剛好可以檔客廳也不行,說以後根據建商提供的版
本要修訂,而且電視上不是有說這個可以的?還是桃園的。立刻想到就是這篇!
對於住戶來講,這種人跟有沒有錢無關,完全只能靠整個社區力量,法令也要跟上才行,
不知道原本案件有後續嗎?
Ps.連假當晚陪同事看房,摔車挫傷被同事笑說青埔投客的詛咒。其實青埔的路比以前好
多了
。最近工程少,沒之前難騎,等幾年後房市好轉又會再變差。
作者: twelvethflor (渴了)   2016-05-04 09:03:00
你選主委,上了之後跟歐巴桑講:不行!
作者: william7713 (..)   2016-05-04 09:30:00
你騎的是最大條的吧.. 一堆超爛路 建商常在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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