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了收租套房
其中一位賣家是說他有兩張權狀 但三間套房
第三間是算在前兩間的公設之中
然後建商一開始就是這樣賣
公設中,就像是把陽台等空間外推做成的套房嗎?問仲介說錯,附屬才是陽台,公設中是大家的…還是不要好了…公設不屬於私人的空間…會有爭議
我也是充滿問號 他是說建商當初就是這樣賣三間一起賣 然後目前三間也都出租中
作者:
Tattoo (跟隨我^^)
2016-05-26 18:49:00就兩間隔成三間出租阿
可是他整棟一開始就都是套房 不是後來改的建商為什麼要兩間隔三間 然後說第三間是公設?是只買一間就被賺公設坪的概念?
作者:
Tattoo (跟隨我^^)
2016-05-26 19:02:00不管建商怎麼講,都是看權狀,權狀沒有就是不合法產權。
好的 謝謝我剛仔細看了。兩間加起來公設佔9.99室內+陽台雨遮 8.57坪所以看起來 應該是多報公設 逃稅?
作者:
Tattoo (跟隨我^^)
2016-05-26 20:30:00應該是佔用公設,陽台外推。
作者:
aotonis (買賣房屋可找我呀~小羅)
2016-05-27 11:09:00富貴險中求~後手~看好不好脫手阿~他們也會有顧慮公設這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