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才跟代書聊天 他說最近常接到銀行電話
就問他幾年前成交的案子 是不是實價登錄有登錄錯?
代書就下意識的想到 應該是有些客戶 自己寫假合約超貸
所以銀行合約金額與實價登錄不符
代書說若銀行追查出來甚至可以告客戶偽照文書
當然也有可能在繳習都正常的情況下 內部檢討貸款流程
不對客戶追究
不知道板上有沒有人有這方面的經驗?
我聽到現在超貸的方式都是要求持有比較長的屋主
合約價寫高然後再用補貼裝潢款名義或是另一張附約的方式
但代書說很多時候事情發生是會在好幾年以後 而且當事情發生後
想要改變什麼證據都沒有辦法了 代書勸我們遇到這種投資型的買方
千萬要小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