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大們好,主要是想請教該怎麼處理....
故事是這樣的
10年前,由於求學和工作緣故,離開家鄉
但我爺爺已去逝,無人看管房屋,為有效利用,把家裡租給人住
順便減輕房貸負擔.....
這是我家第一當房東,也可能是最後一次。
起初房客以各種修繕名目
例如:說我家沒有化糞池(沒有化糞池的話,那我家和我爺爺住了10年還住的下去?)
颱風來的時候有瓦片掉了要處理,也是處理比較慢的時候
被下手為強的先被房客處理好,然後跟我母親要修繕費。
(母親找的只要2萬元...幫拆又會幫裝回去...
房客找的要7萬元....還只有拆屋瓦沒有裝回去)
因為很多第一次接觸,母親在修繕方面找人和思考較慢
就被對方搶先修好報帳之類的....事後還被對方當作"房東不來處理"埋怨....
讓我母親無法正常收到租金(小時候我記得有2.3個月都沒有收到)
原本當時的租期要到了,房客找各式理由藉口來續約
當時我差不多大學期間,還有段時間
母親被對方慫恿「不要白紙黑字的」,讓他續住一段時間
後來大學之後我比較懂事點了
就想說先把以前的事(母親和房客的糾紛放下)
就暫時性的相信對方,而這次房客被我說服到法院公證
(只是他雖然說尊重我的意願,卻有許多小動作說明他不想)
不過至少公證了。隔年。我家要收回房子了
但是因為我工作太忙,忘了提醒對方搬家,但是根據對方豐富的租屋經驗
他應該也要自動自發的講吧,因為我母親和我都有跟對方說過不想再租
但是他說需要時間找住處
所以好,就又再次訂下房契,這次是為了給他時間找住處
只是這次沒公證。我想測試看看...當下有跟他明說這次之後,不再續約
也有錄影音存證,也有取得對方同意。但是由於是第一次這麼做
完全沒有想到要說..為維護雙方權益..我在此錄音/影存證。
而畫面上我也只拍契約書和定簽約的手而已....
後來期間內有漏水,旁邊的人都叫我不要修
這樣方便趕對方走,但是我心疼我家....一方面也覺現在經濟這麼不好
房客也是退休老人,拖下去感覺也不好,所以就自己找水電師傅來修
這次是沒有被坑啦...只是來來回回找了好幾位師傅被房客嫌棄不專業
然後直到第4..還第5位師傅才落幕,雖然還有些隱憂,不過打算等收回房子再修
不過這次讓我對房客仍有戒心,因為他常常要我到花蓮親自處理
(但是這之前他也有慫恿我來花蓮......覺得怪怪的)
最後,約期將盡
我就寫存證信函+簡訊通知他該搬遷了
但是我覺得他依然不想搬...有點後悔有跟他聊到想換房的事
房仲也跟我說過對方表示想買房,但又不肯下斡旋金
後來租約到期當天,就跟對方談
這時我媽早就新仇舊恨氣上來了,和對方鬥嘴
鬥到最後對方大喊「我就是不搬」還自己報警
....覺得很無言,因為我們連個汙辱罵貶低啥的話都沒說
也沒有作勢打人威脅孩怎樣的....
後來對方逾期,我們提出調解,希望能和平希望能在法院 公平、公開的
請房客搬走或是確定買賣房一事(房客有意要買)(但我覺得他只是在鬧)
結果他後來反而反告我們....民事訴之聲明 返還房屋之訴求駁回
內容也是新仇舊恨一起來。
想請問是否有人可以給我家一些建議
還能怎麼樣處理呢?
我也是有查資料.也有寫信請較免費法律
但總覺得還是想聽聽不同的意見和方式
麻煩了,感謝大大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