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屋沒蓋健身房 建商判賠523萬
2012年交屋 告到現在才判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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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哲民╱台北報導】
新北市新店「碧潭捷市」社區住戶,指控建商漢翔建設當初售屋廣告聲稱,
會提供空中花園、交誼廳、健身房等公設,交屋後卻發現四項公設都沒蓋,
屋頂僅有四面高牆提告索賠。
辯無義務提供公設
漢翔辯稱,公設未列入售屋合約,但台北地院認定住戶深信有公設才購屋,
日前判漢翔應賠五百二十三萬元,可上訴。
住戶指出,漢翔廣告宣稱,會蓋環景空中花園,還有交誼廳、健身房與棋藝
室等公設,但二○一二年交屋後,這些公設都落空,屋頂僅四面高約九公尺
的牆壁,住戶聯名提告索賠九百八十六萬元市價損失。漢翔辯稱,售屋合約
中未列入公設項目,公設充其量僅屬「免費贈送」的美化環境設施,建商並
無義務非得提供。
鑑定減損社區價值
北院認為,漢翔在廣告中強調「到頂樓空中花園,可輕鬆以三百六十度環景
視野,享受碧潭綠波與五峰山美景」,另配3D示意圖,法官認為漢翔與住
戶簽約時,對「空中花園」未做其他約定,有義務施作完成。
但因社區管委會事後曾發函漢翔,拒絕補蓋空中花園,法官因此認定漢翔免
對此部分賠償,但經鑑定認交誼廳等公設跳票使社區價值減損,判漢翔須賠
二十九名住戶共五百二十三萬元。
提告住戶的律師昨表示,部分住戶認為判賠金額偏低,仍在評估是否上訴。
漢翔建設昨聯繫不上。
推 flylee:按香港新預售屋法,建商可能會被判七年監禁 05/04 13:09
→ flylee:在台灣則是 .. 重罰 XX 元 05/04 13:10
這位板友真的神預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