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如果今天房仲是你兒女作何感想

作者: jamo (hi)   2016-07-17 03:45:28
※ 引述《ftrain ()》之銘言:
: ※ 引述《honey1829 (空中飛人之考哪間上哪間)》之銘言:
: : 手機排版 如傷眼請見諒!
: : 幫朋友代po 他滿無奈的
: : 多替別人想ㄧ下好嗎!
: 沒什麼好無奈的,6%本身就是一個暴利,所以會吸引很多人
: 來搶食,
: 如果大家都規規矩矩放出6%,一間房子成交16次等於整間
: 都送人了。
: 政府或許可以考慮更有效率的方法,如成立不動產交易所,
: 類似證券交易所這樣。
: 現在的仲介只收帶看費用,如一次500元,踏踏實實賺錢,
: 對仲介、買方、賣方都有好處,只要透明化,就是一種進步。
其實 6% 多或少,各有各解讀
只是,如果覺得仲介服務不值 6%,或者 6% 是個暴利
大可一開始進店頭就嗆明了說,我(買賣方)仲介費總共只能接受多少趴
收超過這個趴數的案子我都不要看
不要一開始什麼都不說,斡旋也清清楚楚寫了仲介費買方2%
屋主的委託也寫了賣方4%,最後卡在這邊不能成交才說仲介從中作梗
不想付這麼多,一開始說清楚很難嗎?
或者乾脆不要透過仲介
591 找屋主自售啊,很難嗎?
仲介裝屋主自售就檢舉他,591處理這個仲介欺騙效率超高,兩下就下架了
作者: wahaha02 (wahahagan)   2016-07-17 05:44:00
頭噓如果買賣房的是你兒女作何感想?
作者: Marty (DNA探針)   2016-07-17 07:35:00
想問一下 為什麼法規是按%數來計價? 怎麼想都不合理啊
作者: kennnny (NO履歷寄至fashionmodel.)   2016-07-17 07:42:00
又崩潰喔 呃呃
作者: twelvethflor (渴了)   2016-07-17 08:31:00
4%2%當初立法的時候就是蔡豪菜市場喊價式訂出來的,根本沒討論過。現在要立法改啪數,中介怎麼可能肯
作者: cloud7515 (殿)   2016-07-17 09:22:00
這樣你說591根本擋人財路
作者: yulhuang   2016-07-17 09:30:00
法律是規定服務費的上限,簽約前都還是可以談,不過仲介還是會拉價格,拉到他們滿意為止才會成交,不可能做白工的
作者: hitsay (國小生)   2016-07-17 10:25:00
6%是上限,房仲應該要主動說服務費0%~6%間商議,在我家鄉下,591裡的物件,我8成以上都能找到屋主,只是我還是還會經房仲,畢竟人家也是要過日子,但誇張的開價讓我常常想直接找屋主談
作者: cloud7515 (殿)   2016-07-17 11:00:00
591的社區中古屋和租屋列表是不是壞掉啦 通通都0間
作者: AIronKuma (Comment allez-vous)   2016-07-17 11:14:00
讓仲介有貢獻..找他們看房查資料..買房找屋主..
作者: s359999 (gototai)   2016-07-17 11:20:00
6%只能少不能多吧? 這數字也是黑心立委定的吧?仲介在數字網是裝"代理人",不會是屋主拉,裝"屋主"也會說那是之前設定的有叫數字網改他還沒改吧? 能騙能撈要先,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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