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jamo (hi)
2016-07-17 03:45:28※ 引述《ftrain ()》之銘言:
: ※ 引述《honey1829 (空中飛人之考哪間上哪間)》之銘言:
: : 手機排版 如傷眼請見諒!
: : 幫朋友代po 他滿無奈的
: : 多替別人想ㄧ下好嗎!
: 沒什麼好無奈的,6%本身就是一個暴利,所以會吸引很多人
: 來搶食,
: 如果大家都規規矩矩放出6%,一間房子成交16次等於整間
: 都送人了。
: 政府或許可以考慮更有效率的方法,如成立不動產交易所,
: 類似證券交易所這樣。
: 現在的仲介只收帶看費用,如一次500元,踏踏實實賺錢,
: 對仲介、買方、賣方都有好處,只要透明化,就是一種進步。
其實 6% 多或少,各有各解讀
只是,如果覺得仲介服務不值 6%,或者 6% 是個暴利
大可一開始進店頭就嗆明了說,我(買賣方)仲介費總共只能接受多少趴
收超過這個趴數的案子我都不要看
不要一開始什麼都不說,斡旋也清清楚楚寫了仲介費買方2%
屋主的委託也寫了賣方4%,最後卡在這邊不能成交才說仲介從中作梗
不想付這麼多,一開始說清楚很難嗎?
或者乾脆不要透過仲介
591 找屋主自售啊,很難嗎?
仲介裝屋主自售就檢舉他,591處理這個仲介欺騙效率超高,兩下就下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