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RoyYen (跟你拼了啦!!!!!)》之銘言:
: ※ 引述《yan90519 ()》之銘言:
: : 這棟透天最初是我阿嬤名下(媽媽的媽媽)
: : 大約在5-10年前左右過戶給我舅舅(媽媽的弟弟)
: : 只是我現在剛出社會 可能必須存到錢才能過戶
: : 家人希望能盡快 不然會牽扯到繼承權的問題
: : 我對這些東西很沒概念
: : 我舅舅只跟我說 當初阿嬤過戶給他
: : 雜七雜八費用大概花了100萬
: : 透天現在市值約2000萬
: : 因為想知道一個數字 有個概念
: : 我大概要存幾年 才能過戶給我
: : 好像還牽扯到 要用買賣還是贈與的方式
: : 板上有沒有高手能大概估算 過戶給我需要多少錢?
: : 查很久 有看到要契稅6% 那非常多欸 真的要百萬
: : 還是說 有什麼方式 可以降低過戶費用?
: : 謝謝各位
: 最近也跟你碰到一樣問題
: 一間35年老公寓 爸爸的房子 半價賣給我 但之前用舅媽名字登記了20年
: 課稅的標準: 土地公告現值+房屋現值 這兩個把謄本調出來算一算就知道了
: 這間房 土地600萬, 房屋20萬 所以政府認定是620萬
: 除了一些契稅以外, 較大筆的就是土地增值稅跟財產交易所得稅
: 土增稅..看是自用或是非自用 網路試算就有,這個房子土增稅62萬
: 財產交易所得稅
: 如果能舉贈取得成本 那就是按照現值扣掉成本 若無 就是政府定的標準
: 這間屋子在台北市 按照104年度的標準 是42%
: 也就是620萬*42%= 260萬 明年舅媽五月報稅時會有一筆260萬的收入
: 已累進稅率來說 光這筆就要繳30%的所得稅, 算起來差不多41萬
: 也就是這個房子過戶到我名下就要100萬(62+41)
: 當然也是有省錢的方式 就是贈與
: 目前每年 每人贈與額度是220萬,最省錢 就是分3年贈與
: 或是今年贈與220萬,剩的10%課稅 (620-220)*10%= 40萬
: 除此之外 現在要實價登錄 登錄的價格 會影響日後轉手的所得的多寡
: 如果用贈與 那就會登錄620萬
: 我是請代書寫買賣合約書 確實簽名並留存-> 一個正常的買賣件處理
: 並且把簽約頭期款的金流做出來 以此跟銀行貸款
: 以上給樓主參考囉
不懂的就不要來亂教亂算害人
當初會繳奢侈稅搞到賠錢的 都就是被無知亂說的害的
在移轉時主要要繳三種稅~
分別是土地增值稅 契稅 房地稅or所得稅
由於沒有給我實際資料 我只能估現值約市價三分之一左右
市價2000萬的"老"透天估現值八百萬 大概就土地現值600萬 房屋現值200萬
下面分別做說明 印花稅太小懶得解釋~
1.土地增值稅
納稅義務人有償移轉為原權利人 無償移轉為取得人
土地增值稅除了遺贈 絕對躲不掉的稅
就算現在不課徵 但以後還是要追繳以前沒繳的
稅基是土地現值來計算的土地漲價總數額 稅率是分別20 30 40%
土地漲價總數額=土地現值-前次申報現值*物價指數-土地改良費等費用
也就是假設上次申報現值是300萬 物價指數110%
漲價總數額就500-300*110%=170(萬) 土增稅170萬*20%=34萬
一生一次則可享10%的優惠稅率~
但如果你是受贈人及未來會要移轉給他人意義就不大
因為你少繳的土增稅 房地稅都會再討回來
2.契稅
納稅義務人有六種 買賣贈與都是取得人要繳
這是針對房屋現值再課的 土地部分不課
嚴格來說其實土地也要啦~ 但法律又規定課徵土增稅土地免徵契稅
不過這是要給研讀法律的用的 實務上就是契稅只課房屋
稅基是房屋評定現值 稅率買賣跟贈與都是6%
所以契稅就200*6%=12(萬)
3.所得稅or房地合一稅
納稅義務人為有透過買賣不動產獲利的所得人
其實兩個都是所得稅只是計算方式不同
依105年1月1日做劃分 但103年1月1日後未滿兩年能採新制
這邊版上的文很多了而且更完整 我就簡單說明就好
新制就房地全部合併計算
稅基就出售價-取得價-相關費用
因為土增稅先前繳可扣除 就看你想房地稅繳多或土增稅繳多
所以如果之前因贈與後來出售省下來的土增稅 這邊又要還回去
舊制採土地跟房屋分離 土地增值部分課土增稅 房屋增值部分課綜合所得稅
計算房地比作為劃分 但老屋土地遠比房屋現值高太多
以這個例子獲利如果400萬 房屋只占全部的1/4就一百萬納入綜合所得稅
頂多也繳個20幾萬 老屋現值更低很多連1/10都不到
所以很多人才會趕在去年底過戶 想採用舊制
RoyYen你稅基是土地還是房屋都不知道 還在那邊亂講
如果不懂就請google財政部都有完整條文說明
台灣每個稅都是獨立的 稅基也都獨立規定 每個稅的"自住規定"也都不同
不能拿A稅的自住規定套用在B稅 當初會繳奢侈稅就是有人拿不同稅規定亂合
每個稅各自的條文都清清楚楚不能亂套在一起
至於原原PO老實講 好歹也做點功課
什麼東西都沒有就給一個是市價?!
就算不動產估價師也估不出來 什麼都沒有估什麼鬼
說用贈與好了 但看你文章私底下還是要再給你舅舅錢呀
那幹嘛用贈與?? 贈與每年220萬免稅額是省贈與稅的錢 買賣又沒贈與稅
如果以800萬現值還要分四年轉
房地稅政府就認定這800萬為取得價
下次你要賣給別人同樣賣2000萬 政府就認定2000萬-800萬=1200萬為獲利課稅耶!!!
然後房地合一稅就照1200萬 課15%~45%的稅 你傻了嗎?!
如果是買賣 你買來2000萬之後也賣2000萬 就認定沒獲利 不用課房地稅
不過就算沒獲利土增稅還是要繳 除非政府沒調高土地現值~
我前面已經說了 每個稅都是獨立的 稅基認定都不同
所以現在房地不景氣很大一部分就是有錢人買房贈與給後代傳統節稅方法被擋了
現在寧可把房子賣掉換現金 直接分年贈與現金 或直接課10%的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