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fytnship (<( ̄︶ ̄)>)
2016-09-19 22:43:50買了房登記在名下 又提不出居住事實
類似這一型登記在名下的第二間房起
買了不住 被判定為空屋後
就課當初登記買價的2% 作為每年的空屋稅
大家覺得如何? 效果夠強烈嗎?
有機會打擊投機、抑制這種民生品炒作嗎?
還是認為不可能? 連提出都沒辦法
可以提這個政見參加選舉試一下水溫 就知道民意支不支持畢竟檯面上的政治人物 不管那個黨沒聽過這種提議
作者: codehard 2016-09-19 23:06:00
調高非自用住宅稅率就好 自用住宅的條件很清楚了
作者:
hc23 (餓)
2016-09-19 23:09:00看誰手上房子多啊?我相信當官的和立委諸公手上應該不少
也可以連署公投 雖然是鳥籠公投 夠多人連署也會被重視或者最簡單 找家裡父母兄弟姊妹投票 看看多少人支持
作者:
taohua (taohua)
2016-09-19 23:23:00抑制炒作土地 也來課個空地稅好了。這個問題點是 你把持有不動產跟炒作完全畫上等號就是寧錯殺100也不放過一個投機客的作法
作者:
sagarain (HNY 2010)
2016-09-19 23:33:00先把條件說清楚 我好鑽漏洞啊
作者: rabbit104 (lalal) 2016-09-20 00:03:00
東西是我買的,所以是我的,我買的房子住不住關你個屁事,難道我買了兩台限量版跑車都不開也要課我重稅嗎?
作者:
teasy (NAMIE最高!!!!!)
2016-09-20 00:28:00還收空屋稅太麻煩了,直接收歸國有,全民共享好了
作者:
hitsay (國小生)
2016-09-20 01:55:00畢了業還不找工作做罰2%
作者:
AIronKuma (Comment allez-vous)
2016-09-20 02:47:00各種崩潰回文 台灣還沒啦 那麼怕幹嘛
作者:
julian42 (jjjjjjjjjjjjjjjjjjjj)
2016-09-20 08:26:00不用管空不空,第三間以上就课
作者:
GameHeven (Mark Williams)
2016-09-20 09:01:00德州已經實施30年了,有住人還是要2%喔,恐怖吧!
1樓住宅當店面也是很正常。重點應該不是長期住人,而是有無運用。否則很多旅居在海外工作,每年回來幾次自宅全被歸類在無居住事實....
作者: huemeop (huemeop) 2016-09-20 09:11:00
[問卦]三天兩頭幻想別人崩潰的人有多崩潰
我老家對面的房子 房客都是租來放東西而已耶...這樣怎麼算?如果買來也是放東西也課2%嗎
有看過例子是屋主出家了,房屋留給在地信徒當倉庫擺經書。有人出入但不過夜每年有實際運用,就應該要排除空屋才對。它不是真的空,就像你家空房間也不是真的空裡面沒人睡也一定拿來擺放雜物或當書房房屋用途不只是讓人睡覺才算有用。
不住人直接抓起來關或判死刑,效果更好別傻了,居住正義只是騙選票的啦
作者:
LearnRPG (真是有趣的地方)
2016-09-20 19:24:00有權力決定這件事情的人手上都很多空屋耶 等你選上嘍
作者: ero (閒置) 2016-09-21 09:22:00
在台灣一定課不到稅 只是多出很多官司 例如 房屋登記侄子名下 不還挨告之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