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Dboxer (慵懶大喵~)
2016-10-07 23:35:53※ 引述《kage01 (嗯)》之銘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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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內文:
: 張淑晶條款來了 惡房東消保處鏟得了?
: 【文/住展雜誌】行政院消保處為健全房屋租賃市場,修訂新法想一舉蕩平租屋市場亂象
: 。但消保處此次修法是否完備?像「張淑晶」一般的惡房東會因此全面退散嗎?到底消保
: 處修法會終結惡房東、還是新爭議的起點……
: 張淑晶條款來了 惡房東消保處鏟得了?
: 消保處在五月間突然發布新聞稿,宣布已審議通過內政部所研擬的「房屋租賃契約書範本
: 暨其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並在六月底公告,預計明年元月實施。
: 事實上,從去年開始,消保處就數度邀集社會團體與專業人士召開座談會,會中討論修法
: 方向與大致內容。據與會人士轉述,最近一次座談會結束後沒多久,消保處就倏然宣布通
: 過審議,但座談會上大家原本建議消保處要「開放社會討論、爭取最大共識」後再來修法
: ,沒想到一下子就闖關了。
: 新法令速通過 房客爽房東痛
誰跟你房東痛?! 記者有病
明明正常遵守法律的房東會開心得要死
: 新租賃範本 必看五重點
: 到底這次修法改動什麼,讓包租公為何如此憤恨不平?主要有兩大方向改動,第一是「房
: 屋租賃契約書範本暨其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大幅翻修,增列以下規定:
: 一、為解決房東超收、不當苛扣及拒不返還押金爭議,明定房東所收之押金之數額最高「
: 不得超過二個月房屋租金之總額」、押金原則上應於租期屆滿或租賃契約終止,房客交還
: 房屋時返還。
: 二、為防止房東不當超收水、電費,並解決相關費用分擔方式不公爭議,明定房東應載明
: 租賃期間「水、電費之單價」,並以「勾選」之方式明定相關費用之負擔方式。
: 三、為解決房屋及附屬設備毀損該由何人負責修繕爭議,明定「房東負責修繕為原則」,
: 但是損壞係因可歸責於房客之事由所造成時,房東即不負修繕義務。
: 四、為解決租賃一方無預警提前終止租約,造成他方要臨時搬家或房屋閒置爭議,本案設
: 計有提前終止租約之選項、應提前通知之期間,「違約時之最高賠償金額不得超過一個月
: 租金」。
: 五、為防範房東利用契約條款,逃漏所得稅及其他稅賦,明定定型化契約「不得約定房客
: 不得申報租賃費用支出」、「不得約定房客不得遷入戶籍」、「不得約定應由房東負擔之
: 稅賦若較出租前增加時,其增加部分由房客負擔」之內容或文字。
這次修法根本沒什麼五重點
這些全部都是應該的 對我家出租的根本就在正常不過
真的會影響比較大的是第五點 但對正常報稅的根本是大利多
也希望第五條政府一定要要嚴格執行 徹底杜絕
不然讓堅持合法報稅 照規矩的房東都像笨蛋~
但其實這也不能完全怪房東
很多時候其實也是房客自己主動提的 說不報稅房租便宜一點
時間久了就變成常態 很多房東一開始的報價就是未稅價
以一般民眾能有房可以提供出租的 基本上所的得稅的稅率都不低
綜合來說絕對有一成以上 甚至會更高~
如果是專門經營的就是固定課營所稅課17%的
所以以房租一個月一萬來看 有沒有報稅 每個月就至少差了一千塊以上
其實差距還不小 所以現在就變成不少房客房東聯合分政府的錢
其實事實上我個人也想走不報稅 反正多數房東也這樣
且每個月房租差個一千塊競爭力其實真的會差很多
(我家房租租金都比區域行情在貴個一兩千塊 不過設備也比較好)
真的會碰不少房客"主動"提 他可以不報稅 價錢降一些就願意承租的
但都在我爸的堅持要合法下不了了之~
不過我也要講 我爸他也他的理念
會願意支持合法報稅理念的房客素質基本上也比較好
會貪小便宜貪政府的錢 也可能會貪你的錢 且家電都在裡面 也可能偷了就走
寧可少賺 也不要碰到麻煩 素質差的房客就算了~
所以目前來說 可能因為理念 也可能是租金比附近行情高
真的來承租的房客素質都比較好 也沒什麼來通知要修繕什麼
(房東也要有良心啦 屋齡高的管線等整理完再租啦! 房客輕鬆你也輕鬆)
租金也沒什麼遲延問題 也曾經有天龍國幫小孩找房的 一口氣給14個月
態度也很好 說話也很客氣
出租當房東看似很好賺不過其實麻煩事也不少
(現在難賺差價 有錢的不是買土地 就是買定存股)
重點就是在"房客的素質" 一定要嚴格篩選~
我家最簡單的方法就是提供良好的生活空間 提高租金來過濾
高租金其實也不怕沒人租 台灣是兩極化社會 有錢的還是很有錢
現在有錢的講求生活品質的越來越多~
搞出租最好要簡單粉刷跟裝潢 給足家電設備 提高生活環境 也提高租金
一個素質不好的房客絕對比空房還糟糕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