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剛公布一項新的都市計畫,
要將市內六個都市計畫整併成一個,
改變最大的就是關於容積轉移限制規定
簡單說新公佈的都市計畫,
原本不可跨區容積轉移的規定將取消。
也就是原本在一些地價較低的地區
的可容積轉移用地容積將可用在較高價
地區的建築容積裡。
這樣那些低地價區域的可容積移轉土地
的價值是否會暴漲?
現在還來的及買嗎?
直接看計畫書內容最後面
計畫發布實施後,原「新竹(含香山)都市計畫」、「高速公路新竹交
流道附近地區特定區計畫(新竹市部分) 」、「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特定
區主要計畫(新竹市部分) 」、「新竹科技特定區計畫」等 4 區得互相
跨區容積移轉;其餘「新竹市(朝山地區)都市計畫」、「新竹漁港特定
區主要計畫」暫不可跨區容移,需俟後續執行狀況再做滾動式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