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kyer (多愁之秋)
2016-11-11 01:13:07購買的房子預計月底通知對保,當初合約是填我跟先生的名字(共同持有),然後貸款人是先
生,我目前家管;現在代銷打電話來說,若共同持有跑對保流程時,手續費(開辦費)跟一些
規費,稅費都會變成雙倍,是這樣子的嗎?我整個覺得她在唬爛我..
還有提到會失去青年首購的一個名額..
(這點我是知道的,因為變成未來再購屋時,兩人都不是第一次買房)->這理解是否正確?
先生接完電話後,因為會產生雙倍費用的問題,所以要我打去跟建商說要換約,改成我名下
持有,減去不必要的開銷..
目前無法理解的是,會如代銷所言那樣嗎?
以及,若要改為我個人持有,是要打去建商那換約,還是對保時再次跟銀行或代書確認即可?
我個人傾向維持共同持有,即便費用可能多一點點沒關係,但不要雙倍那麼誇張!
還是說,我可以到哪裡查詢到這樣詳細的資訊呢?
感謝回覆!
作者:
Xepher (La)
2016-11-11 07:26:00首購沒了比較可惜。以後換房就不行用了 而且婚後買就等於是一人一半了管他登記在那個人名下 除非妳願意主動放棄房子的所有權不懂妳為何執著共同持有 都是缺點
作者:
Xepher (La)
2016-11-11 07:37:00老公都同意登記在她名下 他老公才需要安全感吧
作者:
fwr (AFRICA in our BLOOD!)
2016-11-11 09:10:00以後賣屋會同時用掉兩人的一生一次土增稅自用優惠,這是十幾萬起跳的差距,除非住的夠久可以用一生一屋就沒限制,可上網查一生一屋 一生一次 土增稅相關意義 通常是沒結婚才用共有
作者: zeimiao (妙) 2016-11-11 09:16:00
我今年換屋,一賣一買。代書說當夫妻買屋貸款當下只要任一方名下有房子,就不是首購優惠貸款利率我們先賣過戶完才買,所以還是有用首購利率喔!
作者:
Xepher (La)
2016-11-11 10:19:00比較好奇原PO 為何要堅持共同持有~這反而比較有趣
不是哦!稅額會依比例分攤總數依然是1,會多出1份土地與建物權狀,但費用不會雙倍。而且結婚後,夫妻任一方有不動產,另一方未來也不適用首購優惠,除非離婚恢復單身代銷太坑人,登記共同持有是代書那裡要多跑地政。懶惰而已。
作者:
d89413208 (BearDinosaur)
2016-11-11 13:52:00首購不影響啊@ 首購是看你這一戶,而不是看個人...
作者:
mibaby66 (好風頻借力)
2016-11-11 14:45:00土增稅有差吧
作者:
skyer (多愁之秋)
2016-11-11 15:19:00Xepher:我先生是有同意轉我名下,是我單純覺得應該是要公平才會想要持分一半,因為彼此都有負擔款項啊!:)zeimiao:請教您,只要是“夫妻”購屋,只要任一方名下有房,未來2人便“都”不再享有首購優惠嗎?我的理解不知是否有誤?請指正 謝謝!staffordan:謝謝您,今日已跟建商確認,代銷訊息並非正確,忙了一早上..>”<
作者:
d89413208 (BearDinosaur)
2016-11-11 17:34:00是的,未來 一買一賣,而且確定過戶之後,戶籍遷出,接下來再買新的,就可以使用"首購"
代書哪需要多跑地政?同ㄧ份契約書啊…只是多ㄧ人會多收筆數而已。國稅局課稅標準是照ㄧ筆ㄧ棟(ㄧ地號ㄧ建號)ㄧ買方ㄧ買方,只要有多就要多收,但是不會到倍數。是照筆數收,其他稅金都ㄧ樣。頂多書狀費跟謄本會多而已代銷很多只懂賣出去,仲介也是
作者: euryma (euryma) 2016-11-12 03:30:00
首購只看你名下有沒有房子,沒有就可以用,不限首次購屋喔
作者:
ziziz (新人生,重新開始)
2016-11-13 16:45:00推代銷只懂得賣.其他都搞不清楚.只想賣.有時候都亂講.約都簽了嗎.後面一堆問題.(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