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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詢問《蘋果》表示,覺得建商大門鎖的鑰匙太重,想減輕重量換成電子鎖,但管委會
卻說門外都是屬於公共空間,若更換門鎖會改變外觀,須待管委會許可後才能換門鎖,這
樣合理嗎?
德益法律事務所律師蔡皇其表示,除非大樓的規約有特別約定,不然依據《公寓大廈管理
條例》第8條規定,只有頂樓平台、周圍、上下及外觀,有變更顏色設備及加裝廣告戶才
有所限制,若沒特別約定,這時基於房屋所有權人的權利,自然有權利去更換門鎖。
對此,網友也非常有感,紛紛表示「到底是誰花錢買這戶房子、誰花錢買這扇門的?管委
會是住海邊哦?」、「我們大樓的管委跋扈的不行,感覺好像住監獄」、「我家這的管理
員當大爺,主委自以為是皇上」。另有網友提醒,要出席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因為如果不
理,就等著被宰割。最後,蔡皇其建議民眾,可多與管委會溝通協調,釐清爭端再做處理
才是更好的。(陳佳祺/採訪報導)
連結:
http://home.appledaily.com.tw/article/realtimenews/20170106/1027695
其他:
管委會好大的權限阿?
蠻好奇這是這是哪一棟的管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