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papa1120 (找尋港灣靠岸中)
2017-01-29 06:40:14去年底(2016.12月)買了房子,房子是2016年中蓋好的新房,由建設公司自蓋自售,
農曆年前第一次驗屋,建設公司要我們
自己驗屋後再填寫驗屋單的缺失項目後
再給他們改善,沒有要陪驗,初驗的一
切都還可以接受,一直驗到了廚房,廚
房的右邊是走廊,面對突出的烤漆玻璃
實在很難接受(突出的部分是在走廊,剛
好是小朋友的身高),但工地主任一直說
這樣的誤差是合理的,談了兩次工地主
任絲毫沒有打算修改這部分的念頭,請
問該如何處理呢?
http://i.imgur.com/Z0raDLi.jpg
目前已經給了頭期款,簽約了,銀行貸款部分在年前已經通過,驗屋單上面還沒有簽名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