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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立法院昨初審危險與老屋條例,政大地政系特聘教授張金鶚認為,危險與老舊不能畫
上等號,「國外有存在100多年的房子仍很堅固,國內卻有屋齡僅20年的維冠大樓倒塌。
」
張金鶚認為,此法應以保障「居住安全」為前提來設置,給危屋居民獎勵的蘿蔔,不如祭
出公權力的棒子,會更具效力。」
他強調:「我不反對運用誘因加速重建速度,但許多危屋無法重建,主要仍是卡關100%同
意門檻。公權力,才是主導老屋或危屋重建的關鍵。」
「如果房子只是老舊,卻不危險,為貪圖稅制減免、或是其他誘因,居民刻意破壞房子讓
它看來危險,要錢不要命的行為,如何避免?」針對該法需更加完備,張金鶚認為,在老
屋健檢、危屋認定的配套檢驗上,必定得加以著墨。
張金鶚說:「第一,危屋如何認定,第二,危屋限期改善。就居住安全出發思考,而非就
獎勵層面,才是此法存在的意義。」(詹宜軒/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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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home.appledaily.com.tw/article/realtimenews/20170301/106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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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金鶚說:「第一,危屋如何認定,第二,危屋限期改善。就居住安全出發思考,而非就
獎勵層面,才是此法存在的意義。」
張金鶚.張教授開講啦
話說總統府從日本時期用到現在也是很耐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