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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買預售屋要留心!《蘋果》接獲讀者投訴,她於2013年購買「宏盛新世界」第一期預售
屋,在去年交屋才知悉,當時合約最後一頁、最後一條竟有約定,由買方負擔2014~2016
年的土地增值稅,氣憤控訴當時簽約根本不知情,已聯合逾20戶向建商提告。
讀者指出,2013年購入淡水「宏盛新世界」第一期,當時景氣好,來買的人多,宏盛也是
在簽約時才拿出已經貼好個別磋商條款的定型化契約要他們蓋章,現場根本來不及仔細翻
閱條文,事後才知道原來在最後藏有這樣一條約定,經估算至少要幫建商多繳4萬餘元的
土增稅,平白當冤大頭。她並控訴:「若是磋商條款應該所有買家都不同,但這份卻是手
寫影印版,大家都一樣,哪裡有磋商?」
對此,宏盛回應,消費者所提疑慮在合約內清楚載明,銷售時也都有跟消費者清楚交代,
並強調:「契約是在雙方合意才能簽定,這也不是我強迫你才有的約定。」至於住戶提告
,宏盛則表示,尊重司法判決。
不過新北市政府法制局主任消保官王治宇表示,根據多位消費者反映,宏盛建設人員於簽
約前拿出大量影印手寫字跡的所謂「個別磋商條款」,跟消費者說:「你不簽的話還有很
多人排隊等著買。」且每人使用的影印文件內容都一樣,既不個別,又沒有實際磋商的過
程,實質上就是違反規定、未給審閱期間且對消費者顯然不利的定型化契約條款,應屬無
效。
王治宇強調,新北市消保官曾邀請知名律師、地政士及行政院消保處代表開會研商本案,
一致認為業者所用之影印文件並非個磋商條款,且土地增值稅由賣方負擔是業界常規,王
並批:「宏盛蓄意規避法規命令並侵害消費者權益作法非常惡劣。」且經估算,宏盛一將
土增稅繳納義務轉交至買方,至少可得利千萬元。
地政士公會名譽理事長王進祥說,預售屋土增稅若由買方負責並不公平,土增稅對建商具
警惕效果,也就是若建商蓋愈久,稅金也愈多,一旦轉嫁由買方負責,「那等於是建商蓋
愈久消費者死愈慘!」(陳世峰/台北報導)
連結:
http://home.appledaily.com.tw/article/realtimenews/20170315/1076419
其他:
這家建設公司還蠻屌的
大家自己看看吧
買了的感覺會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