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jamo (hi)
2017-03-24 01:02:16我只有一個問題
經過我五分鐘很不專業的講解
連我家國中的姪子都知道要算公設比
看房時都會用計算機計算實坪單價
回家後用 excel 列表排列各案子實坪單價
完全不需要立法來計算這麼複雜的動作
我認為不但應當登記,還要揭露的更詳細
目前公設訊息實在揭露太少,
應該登記清楚公設水塔佔多少,電梯佔多少,
瞭望台,車位走道各占多少
要一一揭露清楚
不登記只是更多黑箱
說實在,一棟房子蓋好,建商又不住裡面
怎麼會有人那麼天真以為不登記建商就會自行吸收成本
都是住戶住裡面,建商又不住裡面,一定完全就是住戶買單啊
難怪古人要說 朝三暮四跟朝四暮三 是不同的....
我覺得立法就規定銷售廣告中必須記載事項要包含
以室內坪數計算單價就好了
一改登記制度,不但資訊更加揭露不完全,還有過去的東西要接軌
公設所有權屬不清,問題真的相當大
很多酸民大概沒看過各種沒登記的狀況,
印象所及某間大安去的大樓.古早公設沒登記
因為車道入口登記給一案建商,結果建商找不到了
車道入口被一樓占用當倉庫,
結果整個地下室車位統統無法進出變成一樓專用
因為沒登記權屬不明二十年來無可奈何
※ 引述《yha (春天來了)》之銘言:
: 公設不登記問題會很多 登記是對的
: 不然要算誰的 不知道是誰的 怎麼管理維護
: 流浪漢可不可以睡梯廳 如果不是住戶的
: 憑什麼趕他走
: 問題的根源不是公共設施登記的問題
: 而是現在室內專有部分竟然和公設均一價賣
: 但是話說回來 主建物部分幾坪 附屬建物幾坪
: 大公小公幾坪 賣房子時都有講了 賣方
: 要賣多少也講了 所以主建物要花多少錢才買得到
: 買方自己也是清楚的 買賣會成雙方都心甘情願的
: 如果覺得這樣的價錢主建物太小就不要買就好了
: 何來虛坪之說 所以歸根究底是房價太貴
: 而非現行登記制度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