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很誇張的仲介

作者: antiyahoo (漫漫長路萬寶路)   2017-05-20 07:37:32
前一陣子想賣掉起家厝買其他房子
透過仲介幫忙賣
本身想實拿660
後來仲介透過配件
跟台南東區某住商不動產分店接冾
經過他們談價和討論
最後以690成交
我給3%當仲介費
也馬上簽收斡旋
可是咧
買家後來得知離社區三百公尺的地基有凹陷的問題(完全不會影響到大樓的結構)
買方得知以後反悔不買了
住商不動產的仲介業者居然沒有經過我同意下私自退斡
還說我沒有告知他們地基的問題
這種仲介真的很@#&%
我已經採取法律行動
另外真的很感謝版上的chicken99
當天晚上有另外一組客人補上
最後實拿645
他的服務很不錯
大家如果要在台南找房子的話可以找他
作者: bitlife (BIT一生)   2017-05-20 07:44:00
yahoo掰掰了,該換別的公司來anti
作者: f871114 (大漠蒼鷹)   2017-05-20 07:45:00
立場角度問題,不過仲仲有過
作者: nacy204327 (♥~超可愛✡小南C~♥)   2017-05-20 07:41:00
是不是在抓交替阿,這麼急著要賣哈哈,要是我是買家三百公尺遠凹陷也會讓我聯想到那這裡會不會,不過簽了斡旋就要給你當然合理,只是我覺得房仲很有良心啊還還買家哈哈(買方眼光不過另一組客人知不知道地基凹陷阿,買房子真的很看房仲良心,有些想說,啊那麼遠不講就好了ㄏㄏ
作者: mark751023 (mark751023)   2017-05-20 08:34:00
有未告知瑕疵的情況下給的斡旋是合法不能退嗎?
作者: antiyahoo (漫漫長路萬寶路)   2017-05-20 08:59:00
距離大樓三百公尺應該不算吧 QQ
作者: Fuzishan (奶油小文青)   2017-05-20 09:10:00
300公尺確實頗遠
作者: zeroyaking (賣屋貓奴才!!)   2017-05-20 09:15:00
覺得是住商買方反悔~找到藉口 但告知之義務來咬也煩
作者: lovetweet (諾的偉少)   2017-05-20 09:20:00
找理由反悔而已
作者: mopigou (mopi)   2017-05-20 09:51:00
沒有很誇張阿,你反應這麼大比較誇張
作者: gogin (愛查實價登錄的勾勾)   2017-05-20 10:01:00
地基問題為真 我覺得買方退斡旋有道理啊 不過都簽斡旋了
作者: gust0985 (還在努力到人生下一階段)   2017-05-20 10:04:00
買賣房子一些重要資訊雙方都要很清楚也都要告知,不然就算成交以後也會法律問題,買方有疑慮也是人之常情,畢竟房子一住都是10幾年,……
作者: hobbes (go! Chen)   2017-05-20 10:07:00
300公尺蠻遠的
作者: angel07 (Dark Moon Princess)   2017-05-20 10:08:00
一樓注意:此處不可以發表注音文,推文亦同。
作者: zeroyaking (賣屋貓奴才!!)   2017-05-20 10:24:00
以後請愛用呵呵
作者: KrisNYC (Kris)   2017-05-20 10:37:00
廠廠正夯
作者: a0916327869 (左)   2017-05-20 10:38:00
法律有條文說300公尺凹陷算瑕疵嗎 @@...感覺這個案 要看法院解釋了 誰輸誰贏還不一定
作者: hank12332 (費蚊不吸血只發廢文)   2017-05-20 11:43:00
私下擅自退斡旋告了啊
作者: s3636889 (fuckme)   2017-05-20 12:08:00
你房子已經賣了,你還採取法律行動,小心ㄧ屋二賣的問題
作者: antiyahoo (漫漫長路萬寶路)   2017-05-20 12:10:00
是針對斡旋金的問題處理
作者: chanel1259 (kimkim)   2017-05-20 12:26:00
成交就是服務好,是有多急售?
作者: jmon (鳴)   2017-05-20 16:06:00
不是人人都有辦法知道離家300公尺外發生的事啊!這算瑕疵?
作者: seedhorse (對不起)   2017-05-20 16:57:00
有良心的房仲真難得
作者: bryant780417 (bryant780417)   2017-05-20 17:00:00
這個不一定穩贏的
作者: lovehy (my dear Baby)   2017-05-20 17:06:00
三百真的很遠
作者: chicken99 (雞唷唷)   2017-05-20 17:34:00
重點在於我開發方業務早已告知銷售方業務此事關於附近基地的事跟現況,他們自己不告知買方就收斡,後來出問題了才賴在我們身上啊啊啊啊啊啊,搞不清楚誰是開發誰是銷售
作者: jamo (hi)   2017-05-20 19:02:00
如果講了就寫在不動產說明書上啊,白紙黑字寫清楚啊出價都要斡旋要約了,怎麼這種事情不寫偏偏要口頭說明?
作者: zeroyaking (賣屋貓奴才!!)   2017-05-20 19:06:00
住商的業務想閃吧 實務上很怕收不到斡旋...就常遇到同事說 這說了斡旋就不下了 我都回 然後收了被發現就被告了 多賺一點錢 然後跑法院 阿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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