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一個建案,發現兩個採光面都沒傳統的窗戶
兩個都被做成陽台
一個是有水電可放洗衣機的一般大小陽台
一個是沒水有電可裝冷氣室外機以及擺放花盆的陽台
正常來說後者應該都是做成普通的窗戶
可是這個建案因為後者的寬度也有 80 公分寬,只有把室外機那邊的女兒牆改做柵欄
人還是可以踏出去,有排水孔,窗戶也變成落地窗型的鋁門
形成了兩個採光面一邊是四門落地窗,另一邊是二門落地窗
按照現行法規,在陽台二次施工是違法的
所以也沒辦法把鋁門框拆掉用泥作封成一般窗戶
更不可能把陽台填高到女兒牆的高度當花圃
有人住過採光面全部都是落地窗型的房子嗎? 會不會有什麼問題?
現在的房子書桌是放在窗戶邊採自然光閱讀,颱風天時雨水會從窗溝噴溼桌面
如果落地窗那邊放桌子卡死的話變成是整個桌子從上到下都會被水濺
而且外面變陽台始終要出去打掃不然灰塵太厚,但就變成要搬動桌子
有沒有人處理過採光面全部都是落地窗加陽台型的房子擺書桌自然採光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