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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人買房2招避稅 被盯上
2017-06-25 12:45 聯合晚報 記者游智文/台北報導
房地合一稅上路後,有錢人慣以兩種手法買賣豪宅避稅。 報系資料照
房地合一稅上路後,房屋市場出現不少「公司買、賣公司」,「左手賣右手」的交易。業
者說,這是現在最流行的兩大避稅手法,國稅局已盯上,有破解之道。
瑞普萊坊市場研究部副總監黃舒衛表示,舊房產稅制時代,由於外資公司投資房產獲利,
只需課稅20%,比國內公司或個人投資獲利併入綜所稅最重45%,省稅不少,有錢人一度流
行在海外設紙公司後購買豪宅。
去年房地合一上路後,房產獲利採分離課稅,只要是境外公司,最低35%起跳,最重45%,
相較以國內公司或個人名義購屋投資,稅負反而重,過去一年多來,透過海外紙公司購買
豪宅情況,幾乎不復可聞。
近半年來豪宅市場交易回溫,根據謄本資料,不少有錢人成立投資公司,再以公司名義購
買豪宅。市場也傳出,有些人將名下房子轉給自己的投資公司後,然後把公司連同名下資
產整個賣掉。
高源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所長陳碧源表示,這種交易由於是以公司股權移轉方式,房屋所
有權並未移轉,確可避開房地合一稅,國稅局早已注意,針對這類公司買賣加強查核,如
果公司沒有其他營業項目,就會以實質課稅原則,認定是規避稅捐,要求補稅。
房地合一上路後,將個人名下豪宅賣給自已擔任大股東的公司,俗稱左手賣右手的交易,
也明顯增多。黃舒衛表示,這類交易成交價常會高於市價,主要是房地合一稅採獲利才課
稅,公司以較高價格買進,日後出售時,獲利相對會減少,甚至低於買進價格,可免課房
地合一稅,還可認列虧損。
他表示,左手賣右手的交易,房子多是在房地合一稅上路前取得,有錢人把房子賣給自已
公司,可適用舊制房產稅,稅額較低,轉給公司後,地價稅、房屋稅等持有成本,可列為
費用扣除,可省下不少稅金。
陳碧源說,國稅局對這類左手賣右手的關係人交易,已列為重點稽查,日後公司出售,除
了要求鑑價報告,也會追查金流查稅。
連結:
https://money.udn.com/money/story/6710/2545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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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是在海外開公司 買賣台灣不動產的嗎?
建議各項資料跟現金可以先準備起來放了
猜測應該是前瞻仍缺大筆的贊助
動作再來會慢慢越來越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