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oocow (void)
2017-08-02 21:00:29※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PWRfxdn ]
作者: defendant (被告)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永春都更案敗訴 北市府要求建商停工
時間: Wed Aug 2 19:41:43 2017
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完整新聞標題:
永春都更案敗訴 北市府要求建商停工
鍾泓良
3.完整新聞內文:
延宕近20年的永春都更案,去年拆除地上物並開工,然而都更案紛紛擾擾未解。永春都更
案不同意戶對台北市政府提起行政訴訟,認為都更實施者森業營造違反法令,任意更動權
利變換估價基準日,導致同意戶損失。台北市都發局去年6月於高等行政法院敗訴,隨即
提起上訴。最高行政法院昨天判決出爐,駁回市府上訴,維持高等行政法院裁決。該案至
今動工約1年,如今都更事業、權變計畫都被撤銷,都發局今天也確定會要求建商停工,
恐成為國內首件「斷頭都更案」。
都更事業、權變計畫撤銷 恐成首件「斷頭都更案」
都更處副總工程司袁如瑩今天說明,市府對於去年6月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提出上訴,前天
市府收到最高等行政法院上訴駁回判決書,等於回到高等法院判決,也意謂著原來的台北
市都更會核定的都更事業、權變計畫要廢棄。
袁如瑩解釋,根據判決書,最高行認為市府上訴駁回有3個原因,首先,原告彭龍三雖然
屬於永春都更案的整建維護區域,但還是可以針對整個都更事業計畫內容提出抗告的適格
性。
第2,當初協議合建的同意戶希望加速都更,因此按照原本選配,但法官認為整個事業計
畫有進行大幅度變更,所以應該要所有住戶全新選配。
第3,針對管理費部分,其中營建工程管理費檢附合約書,但法官認為依合約書看不出有
協助營建管理部分,而在風險管理費僅提到12%的管理費,但兩種管理費,台北市都更審
議會都未經過實質審酌,就同意森業營造提列。
袁如瑩表示,所謂的原處分撤銷,是指都更處最後核定的始點,並非質疑整個案子過程,
「他(法院)也沒有質疑我的公展不對啊」,因此,市府認為可透過要求實施者補強駁回
理由修正,強調該案不會重走一次都更審議程序。
而至於建商是否可以繼續施工,袁如瑩解釋,因為建築執造是附著在都更計畫上,目前失
所附著本體後,那麼基於尊重法院判決,建管處將要求施作一年的永春都更案停工。她表
示,市長柯文哲已經下令,若森業營造提起補強,那麼就會比照「168都更快軌專案」加
速審議。
至於選配部分,都更處事業科長江中信解釋,就是需重新選配;因為該案為「都更條例」
25之1,屬於部分協議合建、權利變換的都更案,未來就會朝向協議合建是為1個單元,來
跟參與權變的戶數一起選配、抽籤。
但都更處補充,目前這些作法都是市府內部擬定的因應做法,實際是否可執行,還必須與
營建署及法院溝通後才能決定。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151179
作者:
Tapqou (三三三)
2016-08-02 19:43:00文組又誤國了
作者: THAO168 (一路發) 2016-08-02 19:43:00
那就繼續讓他醜吧,看了不知道幾年了,替周邊住戶可憐
作者:
superjim (中立觀察家)
2016-08-02 19:47:00無能市長執政 什麼官司都贏不了 真是可憐選前所為的青年住宅淪為騙選票的一種
作者:
ciswww (Farewell)
2016-08-02 19:50:00事業計畫被撤銷!
作者:
senria (≡(?)≡)
2016-08-02 19:50:00又是柯P無能 哀
作者:
CREA (黒髪ロング最高!)
2016-08-02 19:50:00顏色不對 不要阻礙都市進步
作者:
superjim (中立觀察家)
2016-08-02 19:50:00柯文哲執政兩年多一事無成 真是浪費了當初民進黨的禮讓
作者: Windk610i 2016-08-02 19:52:00
讚 科批出來選總統好嗎
作者: YCLLZDBZM (晚上 公園 打球) 2016-08-02 19:52:00
一切按照法律走。
作者: Matamune (飄走~~~~) 2016-08-02 19:52:00
"不同意戶"居然會幫"同意戶"向建商提起訴訟 好妙!!
作者: b0850 (好無聊) 2016-08-02 19:53:00
不同意戶房子都被偷拆了~停工又如何
作者:
keydata (keydata)
2016-08-02 19:54:00不同戶認為同意戶有損失?文組誤國XD不同意戶已經不在都更範圍內,還可以替同意戶提訴訟,同意戶都不認為自己有損失了
事業進行大幅度變更就是要繞開不同意戶阿不同意戶一直不同意,繞開你然後你在幫同意戶提訴訟說繞
作者: Cabello (無所事事) 2016-08-02 20:04:00
嘖
作者: giggstw (giggs) 2016-08-02 20:13:00
繼續玩,看有幾個十年
作者:
Aidrux (保境安民)
2016-08-02 20:14:00好好拆 蚵仔繼續拆 被打臉不意外
作者:
orinsinal (Wind Traveler)
2016-08-02 20:18:00柯粉還說柯屁都更正義呢 哈哈
作者:
geniusw (silence)
2016-08-02 20:22:00WTF????????????????????????????
作者:
kougousei (kougousei)
2016-08-02 20:23:00柯市府被告目前有贏過的嗎?
作者:
mirac1e (月下美人)
2016-08-02 20:29:00附近又要發生火災了,消防隊請待命
作者:
yangtsur (yangtsur)
2016-08-02 20:30:00那就繼續爛個幾十年.說不定可以以廢墟身分申請古蹟
作者:
zeumax (煙灰缸裡的魚)
2016-08-02 20:31:00不同意戶爭取權利是不壞,但真的是合理的嘛?
作者:
moocow (void)
2016-08-02 20:31:00搞不好重新選配 同意戶會分的比較多 因為提列的管理費沒了
作者:
Heiken (heiken)
2016-08-02 20:32:00因為不同意戶想要中途插入所以告了嗎
作者:
zeumax (煙灰缸裡的魚)
2016-08-02 20:32:00之前就有親戚因為都更沒都到,自己被迫跟著成為都市更新孤立戶,旁邊蓋大樓,自己變漂亮透天也算了,破爛的無法自理會有人度爛少數釘子戶不是沒道理的,如果大家得好處也算了,一個都更要拖10年大家一起住破房子更慘的還是來幫腔的還不知道哪裡來的路人
作者: kenro 2016-08-02 20:35:00
都更真是麻煩 法令奇怪的一堆 甚麼都可以來卡
作者:
moocow (void)
2017-08-02 21:01:00心得就在上面推文了 不過我有疑問 為啥不同意戶會有權對
作者:
kcman (新北錢文迪)
2017-08-02 21:02:00居住正義!
作者:
moocow (void)
2017-08-02 21:02:00權力變換計畫打官司 ?_?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7-08-02 21:05:00旁邊新大樓:不同意戶好醜好難看旁邊是廢墟:不同意戶是漂亮的透天店面
作者:
amury (快馬加鞭)
2017-08-02 22:58:00這個就是不同意戶是房仲的那個案子嗎?
作者:
s214742 (Avatar)
2017-08-02 23:05:00爽阿,當初文林苑亂搞的結果
作者: smiles0113 (風起的日子) 2017-08-02 23:22:00
直到發生意外的那一天 再來檢討為何不都更。。
作者:
a540055 (daidai)
2017-08-03 03:13:00因為不同意戶想要中途插入所以告了嗎+1
作者: jennyshe (jenny) 2017-08-03 09:05:00
這個永春不同意户當時也幫文林苑王家打官司抗爭,真是賤民
根本是鬧劇,不同意戶跟本想賣的要命建商都要繞開他們就幫同意戶提告,建商只要和同意戶提出合解馬上就能繼續了,只是賠大了想拖人下水居然是北市都發提上訴,這建商不知在搞啥
作者:
KrisNYC (Kris)
2017-08-03 16:01:00...這新聞我不敢評論 水超深
作者: jennyshe (jenny) 2017-08-03 21:24:00
真是莫名其妙,不同意戶一人可以阻擋二百同意戶都更,多數同意戶的意見是狗屎嗎?
因為不同意戶也在權利變換計畫範圍內當然可以打官司啊還有不同意戶不能幫同意戶提告,他告的是市政府同意變更都更計畫有程序瑕疵影響到不同意戶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