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HarryHTC (Harry)
2017-08-15 10:31:40(請勿轉載非新聞網站之新聞,否則視為廣告文章,內文應含新聞作者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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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文:
【文/記者葉思含】
日前新北市蘆洲民權路店家發生安裝冷氣,有工人墜落防火巷內意外
,警消趕抵救援時拜託隔壁屋主借道協助送醫,但屋主因不願房子變凶宅而拉下鐵門拒絕
,該工人因延誤就醫不治身亡。但房市專家表示,這樣借道通行不算凶宅,且人命關天,
未來民眾若遇到類似情況無須擔憂變成凶宅問題。
住商不動產企劃研究室主任徐佳馨指出,目前內政部對於凶宅定義僅以97年函示專有部分
發生非自然身故為準,判決上也多以發生地和死亡之間有因果關係作為認定,因此這種借
道通行的,是不會被認定為凶宅。信義房屋客戶暨法律服務部執行協理劉韋德也表示,發
生意外因救援而經過屋主家中並不會變成法院認定的凶宅,未來買賣也無須盡告知義務,
只是屋主因覺得不吉利而個人觀感不佳。
陳屍在主建物及附屬建物才算凶宅
根據內政部函示,若曾發生凶殺、自殺而死亡之事實,陳屍於主建物及附屬建物,以及有
求死行為致死,即算凶宅。因此若有民眾於屋內跳樓陳屍於馬路,該戶即為凶宅,並非全
棟大樓皆屬凶宅;若有民眾由甲戶跳樓卻陳屍於乙戶陽台或乙戶產權內建物,則甲、乙戶
皆為凶宅,而若發生砍殺刑事凶殺案,陳屍於屋內才屬凶宅。以上若有凶宅認定,都必須
明確列於「不動產標的現況說明書」。
太平洋房屋顧問李季鴻表示,台灣法律目前沒有真正的凶宅定義,內政部所函示為房仲調
查義務範圍,是否為凶宅都是民間看法,民間信仰有許多種,以一般民俗來看,凶宅之「
凶」的定義屬於怨氣,多半認定是自殺、他殺等行為,而非意外身故。以此次事件來說,
中間借道救援、甚至屍體運送過程都不算凶宅,否則殯儀館旁通通都算凶宅了。
劉韋德補充,一般社會輿論也認為屋主不盡人情,但因沒有救助義務存在,因此也未有刑
事責任,但不開門讓消防人員救助是否涉及妨礙公務,則需依個案認定。
心得:
人的無知可能造成了這起不幸的事件~ 但我認為這並不是最可怕的事
最可怕的是即使事後明白了道理但....人的無良~會讓這等情形不斷的發生!
作者:
leoth (小貓)
2017-08-15 10:37:00這就是人心的問題,他是無知也很無良,意外死非凶宅,經過他家也不算。加上那時呈現OHCA狀況,若早點送醫急救,救回機率很大。
作者:
guk (guk)
2017-08-15 11:13:00有受重傷的人,經過家裏,想到會怕,怎麼辦?
作者: gogin (愛查實價登錄的勾勾) 2017-08-15 12:04:00
認真說 發生這樣的事情 賣屋不告知 被鄰居說了會不會有糾紛? 這確實是問題
作者:
black205 (尋覓方向的人)
2017-08-15 12:13:00真想知道有誰不會讓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 2017-08-15 12:14:00
就跟你說會讓道的很多了自己不讓想說其他人一樣黑心,也太瞎了
作者:
black205 (尋覓方向的人)
2017-08-15 12:15:00送貓狗不送雞排的打臉哥 呵呵呵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 2017-08-15 12:15:00
寧願讓道也不願意讓人半夜找上門,傻傻的
現在大家都知道附近有人意外死亡了,再搭配靈異傳說,房價不跌才怪。新聞媒體幫忙宣傳,附近鄰居再加油添醋。
作者:
ronet (羅)
2017-08-15 13:16:00我也會借。多多一直亂好討厭!
作者:
black205 (尋覓方向的人)
2017-08-15 13:17:00連雞排都送不出來 嘴炮打臉還是回家哭著找仲介幫解套吧~想嘴 先不要跟政治人物一樣自打嘴巴吧 呵呵
作者:
black205 (尋覓方向的人)
2017-08-15 13:43:00裝死成這樣 連自己的話都不敢承認 真是噁心的東西
找得出我說要請雞排的我請,沒有你請如何?小黑不要裝死,也不要變成噁心的東西啊整天看你鬼叫就飽了
作者:
black205 (尋覓方向的人)
2017-08-15 13:53:00呵呵 前篇說憑啥要人貼證據 要請雞排嗎? 後篇要人貼證據btw 人家還真的貼出來打你臉需要我連文章代碼都找嗎? 打臉哥??鬼叫在說自己吧 講話無憑無據一堆胡謅 真噁心怎麼 反而自己裝死了啊?
作者:
black205 (尋覓方向的人)
2017-08-15 14:05:00作者:
black205 (尋覓方向的人)
2017-08-15 14:06:00兩套標準?不意外 這人就成天變臉變邏輯
作者:
black205 (尋覓方向的人)
2017-08-15 14:12:00wogosong 大都貼了也還可以裝死 蠻丟臉的
作者:
TDKnight (出沒高譚版)
2017-08-15 14:33:00反正那位冷氣工也知道該找誰 半夜就不要後門一直被敲
作者:
black205 (尋覓方向的人)
2017-08-15 17:45:00裝睡叫不醒 中二懶得理 反正雙面人雙重標準都自己承認浪費時間在你身上 何必:)反正自己打的話都可以裝死了 言而無信之人 就給他去吧
作者:
black205 (尋覓方向的人)
2017-08-15 19:26:00又跳針又兩套標準又耍二 看來房市不好壓力頗大
作者:
kevinhon (kevin)
2017-08-15 22:10:00某人一貫的論點,從政客 建商 投客 仲仲全打成無良的炒房兇手,現在只要點出別人的無良,好像自己就變優等公民了,給你拍拍手!
作者:
HarryHTC (Harry)
2017-08-15 22:32:00幻想功力不減!
作者:
black205 (尋覓方向的人)
2017-08-15 23:28:00咦? 不是那個說自己只檢舉罵人 但被抓出來連注音都檢舉的無聊檢舉王幻想凱文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