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原本跟公婆住,懷孕後跟先生討論一起買房並講好各負擔1半的金額(平均為350萬)
但房子會登記我的名字(先生名下已有一間房)
因懷孕期間身體疲累非常不舒服,所以都是由婆婆跟先生一起看房
目前得知先生已下訂一預售屋(我也喜歡,預計明年8月交屋)
但是由婆婆下訂跟付訂金,並跟建商協議下次簽約時一次付清(由婆婆先行支付)
所以交易價更低了一點.
網路上資訊查了一下,依舊不太清楚想請教
(1)簽約人及付款人是否可以為婆婆,但房子登記人是我(因懷孕期間幾乎都躺床)
(2)我的一半部分,原本考量是想貸款100萬,如果婆婆全額先行支付,我還能貸款嗎?
(3)如果由婆婆全額支付,我一半的錢如何付給婆婆比較合理及妥當
是否有任何法律或稅的問題?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