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NCTUpttman (誰說宅男就一定要住宿)》之銘言:
: 身邊常常聽說台灣人的剛需,其實是『婆媳問題』。
: 有個朋友撐了很多年,忍受多年小孩都大了。
: 最後還是搬出去跟妹妹住。
這那叫有剛需...是啃老或啃手足....
閃了婆媳問題,住妹妹那..沒姑嫂問題嗎
: 看房子看了十年都不敢買,房子從七百漲到一千五。
: 現在大家都看空了,更不敢買了。
這十年內有低價的機會不買,就只是不想買
: 因為買下去,不知道要看空到什麼時候。
: 萬一金融海嘯,人口紅利減少,心裡又更膽小。
: 更別說從三十歲看到三十八,心臟越看越小,有錢也只敢留下養老。
: 人生啊,有時候好像就是需要就要去做。
: 沒辦法重來的。
我只覺得這人的妹妹真好心,妹妹沒結婚是吧
不然妹夫不會覺得這大舅子賴在他們家不妥嗎??
非關買房....
如果妹妹未婚,他一家子賴在妹妹的房子,是擔誤妹妹姻緣
(男人跟她妹妹交往,聽到哥哥一家跟他住,不會退避三舍嗎??)
如果妹妹已婚,他不覺的礙到妹妹一家嗎
有剛需不一定要買,租也可以
不然就乖乖回去跟父母/岳父母住
不要啃自己的手足好嗎
ps.
如果是做太太的搬到小姨子家也是,短期可以暫時收留,長期至少請去租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