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實價登錄高報,建商都不會損失?

作者: Fujiwarano (???)   2017-10-23 18:15:02
※ 引述《jinso7410 (Aso)》之銘言:
: 實價登錄高報,其實是爽到買家,因為之後轉賣,房地合一免稅額會提高
: 就算成本賣,遊戲規則來看還是會認定虧錢賣,房地合一稅的免稅額還可以帶著走,印象
: 中可以帶六年
: 想問的是,實價登錄高報,屋主未來轉賣所少繳的稅,不會從建商這裡扣嗎?
: 白話就是,實登高報的話,難道建商不用多繳稅??
: 如果不用多繳稅,這漏洞就來了,投資客1000買,報1300,之後轉賣1100,不只不用繳房
: 地合一稅,"虧兩百萬"的免稅額可以帶著走
: 投資客和建商光洗免稅額就飽了
https://goo.gl/C1KPn4 水果日報報過案例自己看
我只節錄重點條文
技術合約相關罰則
違反法條╱刑責
●《刑法》第210條偽造文書罪:5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339條詐欺罪: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1000元以下罰金
●《刑法》第214條使公務人員登載不實罪: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00元以下罰金
資料來源:昭明法律事務所、《蘋果》採訪整理
其實跟酒醉駕車類似阿
你有本事也可以酒醉駕車阿 只是被抓到會被抓去關而已啊
然後被國稅局連補帶罰玩到變虧錢吧
只能說建商大概就是想要跑給政府追吧 反正一案建商 解散就沒事了?
作者: supa64 (淳樸商人)   2017-10-23 18:36:00
(望著手上這批同事聯賣的預受屋)算了.反正群組有看到就看
作者: Petrovsky (Never say never.)   2017-10-23 18:49:00
所以 技術合約是違法的政府應該不會自己去抓爆掉的 都是 共犯中有人反悔或利益分配不滿意一般人為了買賣房屋 弄得這麼複雜 似乎承擔許多風險
作者: deltaz (我還懂不懂飛翔)   2017-10-23 18:57:00
內容一樣是詐貸呀,難怪ceca大森七七,實價作帳跟詐貸完全是兩回事,用低劣手段詐貸全部人都同意是包死的啊(雖然市場上還是一堆知識沒更新的人這樣搞)
作者: zball (QQ)   2017-10-23 20:10:00
詐貸只是更嚴重而已 實價作帳基本就建設公司而就是作假帳
作者: amiah (向前向後)   2017-10-23 21:20:00
出來哭哭就會就地合法,這是台灣啊最多就是易科罰金,不能再高了
作者: AIronKuma (Comment allez-vous)   2017-10-27 12:45:00
故事講一半 然後土石流醃掉 申請國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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