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近買了一間八年中古屋
10/17號我們先點交
但沒正式交屋 因為對方要求回租幾天
(當初認知只會耽擱幾天就沒寫契約書)
只有分算表寫
當日到10/25 $5000
之後延遲每日多收 $500至交屋止
https://i.imgur.com/uKoc3ho.jpg
但至今屋主卻沒有正確交屋日期
因為屋主也買一間房子 但他買的房子賣方
債務繁多 清償需要花很多時間
但我這裡覺得一碼歸一碼
他得必須先搬走 再處理他自己那邊的問題才是
並不是也連累到我
現在仲介跟他也無法溝通
他就賴著不先搬走等他買的那邊處理好後再搬走
卻也耽誤我這邊所有的行程
想請問各位
1.我的分算表算是合約嗎?
2.仲介提議寫存證信函有用嗎?
3.有什麼方法可以讓他早點搬走?
4.我只是想早點搬進去請各位幫幫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