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基本工資立刻調漲到每月100K
立法勞工工時上限每周20小時
立法不可連續工作超過三天
立法建地一坪不可超過3萬
立法建築物含公設權狀坪數 每坪不可超過5萬
之後乾脆立法保障每個男人都能娶到老婆 同性戀者能找到伴侶
娶不到老婆由政府補貼引進外籍新娘 供人民選擇
女性同胞同樣辦理
立法保障想嫁一定嫁的掉
教不到男友 找不到老公的
引進土耳其 烏克蘭等外籍新郎 任君挑選
立法讓大家都幸福
不是很好嗎?
幹嘛爭取什麼基本工資30K 是不會立法直接基本工資300K嗎?
鈔票是政府印的阿 要印多少有多少阿
不足300K的部分 立法由政府補足不就好了
工時也是阿 立法讓台灣公民每周工時上限20小時
其餘不足的工作 立法規定由外勞做完阿
外勞薪資上限15K 不能在多了
外勞工時無上限
這樣不是很好嗎?
有沒有發現美國就是這樣立國的阿XD
很多人不知道 美國是歷史上引進最多奴隸的國家 遠勝羅馬跟埃及
造就美國如今的強大國力
立法恢復奴隸制度不就好了
台灣公民人人享福利
引進奴隸做家事 引進奴隸當性奴提供性服務 什麼問題都解決啦
不是嗎?